溧阳运管“人性化”处理六项轻微违章行为 |
发布日期:2009-07-20 |
溧阳市运管处注重优化执法方式,坚持把人性化的执法理念融入其中,逐步实现由冷冰冰的刚性执法管理向人性化的柔性执法服务的转变,提升运政执法队伍形象。自7月份起,该部门对第一次查获的以下六项轻微违章行为,当事人当场改正或书面承诺改正的,实施告诫后不再予以行政处罚。这六项轻微违章行为具体为:
一、客货运输经营者不按规定携带《道路运输证》,事后能提供的。 二、出租车驾驶员新领服务资格证一个月内,由于路况不熟悉引起的绕道,能主动退还多收费用的。 三、为了装载易脱落货物而非为了超载擅自加高车厢拦板,查处后立即纠正的。 四、驾驶员从事营运性作业而未取得从业资格证书的,初次查处并能主动报名参加培训学习的。 五、客运站不公布有效班次时刻表的。 六、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者未按规定使用行包安全检查设备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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