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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门积极主动应对“日全食天象”
发布日期:2009-07-16

    7月22日上午我市将发生日全食天象,延续时间2.5小时以上,部分区域将有5分钟左右的持续黑暗。“日全食天象”将对运输安全、施工安全和港口船舶安全产生较大影响。常州市交通局自7月8日接到市政府关于转发省政府认真做好应对日全食工作的通知后,已将文件精神迅速传达至各级交通部门和行业安全监管部门,正在采取措施,积极主动应对“日全食天象”。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应对能力。重点制定公路水路运输、工程建设施工等方面应急预案,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加强对运输企业安全监管,海事部门加强对辖区运输船舶安全监管,交通质监站加强对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进行预案演练,做到遇事不慌、应对有序;严格执行信息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加强对市民出行情况的观测,充分利用路网调度功能,对影响行车安全的路况信息及时向社会发布,方便公众出行。

 

    二是加强科普宣传,提高服务能力。通过电子屏、橱窗、网站和上门服务等形式,对交通从业人员开展宣传教育,督促车、船运输单位和施工企业落实各项防范措施,确保从业人员坚守工作岗位,不得脱岗、离岗观看。同时利用收费站、服务区等分发有关日全食科普知识的宣传材料,广泛宣传日全食的科学原理、观测方法和防护手段,扩大知晓度和受众面,消除公路沿线群众及公路驾乘人员迷信恐惧心理,引导做好应急准备。

 

    三是开展隐患排查,提高保障能力。要求全市交通运输企业在7月22日前,加强对营运车辆和船舶安全设施的检测,特别是灯光和制动系统,确保各项安全设施技术性能处于完好状态,加强对道路桥梁、公路标志、防护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防止发生安全事故;强化施工道路现场和动态监管,加强对交通重点工程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完善安全标志,认真整改安全检查中事故隐患,在日全食出现期间,停止高空和野外作业。

 

    四是认真落实措施,确保交通安全。在“日全食”发生之前提前开启收费站点、渡口码头以及客运站场的灯光,加大安保力量,利用出租车LED显示屏打出标示,提醒过往驾驶员注意安全,客运车辆配备手电筒或其它照明设备,提醒驾驶员在“日全食”发生期间减速慢行,并打开应急车灯和车内照明灯,消除乘客恐慌心理,并告知驾驶员千万不能在高速公路停车观看。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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