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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金坛海事及时处置环保移交船舶污染水域事件
发布日期:2009-02-12

    近日,常州金坛海事处理了一起由金坛市环保局移交的船舶污染水域事件。2月4日晚8时,金坛市环保局110联动值班室接群众举报,有一艘停靠在金坛市河的常州籍空载船舶向河中排放带有刺激性气味的液体。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赶至现场进行了阻止,同时进行勘察和取证,因发现及时,排放主要成分铝氟酸污染物(船舶洗舱水)并未对水体造成大的污染。事后,环保局将该船移交金坛海事,海事部门对此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水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对该船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对船舶剩余洗舱水进行了规范处置。为此,海事部门呼吁,船舶在向水体和大气排放废弃物和污染物时,必须按法定程序向海事部门申报,获批后方可按规范要求进行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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