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交通局迅速贯彻落实中纪委7号文件 |
发布日期:2007-06-18 |
6月14日上午,市纪委召开贯彻实施《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会议,我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孟陵参加了会议。会议结束后,孟陵书记立即向局主要领导汇报了会议的主要精神,迅速开展工作,研究部署我局的贯彻落实意见和措施。 一、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号召党员干部收看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专题节目,并通过常州市交通局党建网站等载体集中开展宣传活动,为惩治和预防职务腐败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6月14日下午,局党委以传真电报形式下发了《关于贯彻实施〈规定〉的通知》(常交传[2007]42号),要求各企事业单位党委、总支、支部认真组织学习宣传《规定》,迅速将会议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个党员干部,按照《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确保《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二、加强学习,领会精神。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于超书记在贯彻实施《规定》会议上的讲话。将于书记的讲话稿印发给各位局领导和各基层党组织,认真传达学习,领会会议精神,指导全局《规定》贯彻实施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学习《规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规定》,深刻理解《规定》出台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为做好专项治理工作夯实思想基础。根据市纪委会议要求,要求各级党组织把《规定》作为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在近期安排一次专题学习。 三、逐条对照,自查自纠。准确把握《规定》要求,认真做好对照检查和清理纠正工作。按照市纪委会议要求,将省纪委《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自查自纠报告表》印发给各单位党组织,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国家工作人员填写,凡有《规定》所列禁止行为要求其在30日前向党组织说明情况并立即纠正。 四、落实措施,明确职责。局贯彻实施《规定》工作由局党委书记负总责,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具体抓,局纪委为工作部门,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组织格局,并明确责任、任务和要求,为开展治理权钱交易及违纪行为提供组织保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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