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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养路费得补缴 20名车主法院听证
发布日期:2009-03-03

    拖欠公路养路费一年甚至数年,一些车主抱着侥幸心理以为能逃掉这一规费,不过,长期拖欠、数次催缴仍然不缴清的车主,有可能被提请法院强制执行。近日,我市养路费征稽部门执法人员来到新北区法院11号法庭,对长期拖欠公路养路费的20部汽车的车主举行了听证。


    据了解,这些欠费车辆车主,之前经多次催缴提醒,仍然没有补缴所欠费用。通过听证,部分欠费车主当场履行了缴费义务,还有多位车主承诺,在3月10日前缴清所欠费用。


    我国实行燃油税费改革后,车主从今年起不用再缴纳养路费了,不过,2008年12月份前拖欠没缴纳的养路费,还是得缴清。据统计,我市公路管理部门要追缴的欠费多达7676起,其中有332起欠费案件将提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而这些没有缴清养路费的车主,就算将车辆进行转手买卖交易,征稽部门仍将追缴。


(谢怡媛 赵凌 胡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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