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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自由裁量,强化执法监督
发布日期:2009-03-15

    近日,常州市运输管理处制定了《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事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主要法律法规中94项裁量空间较大的条款,依据法定处罚幅度,按照行使条件、运用范围、裁决幅度、实施种类进行了合理的细化和分解,对违法行为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凡可以量化的,都逐一对相应的处罚款额度进行了具体量化,从制度上对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进行了规范,强化了对运政执法工作的监督,体现了公平公正、综合裁量的行政处罚基本原则,构筑起了预防职务犯罪“防火墙”。

 

    由于在实际执法中,个别执法人员往往受不相关因素的干扰,任意使用自由裁量权,随意从重或减免处罚,甚至存在罚款数额上讨价还价的现象,不仅严重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更造成违纪现象的发生。《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事项》的制定,以健全运政执法主体内部监督制约机制为内容,最大限度地避免行政处罚的畸轻畸重,消除恣意行政、违法行政的滋生土壤,确保自由裁量权能够更加公正地行使,使同一时期案件、同一类型案件的处罚幅度保持大体平衡。同时也教育了执法人员,引导他们牢固树立执法为民的基本理念,以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为手段,从思想上保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公平行使。

 

    《道路运输行政处罚事项》的制定,对运政管理部门提高行政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公平公正执法、有效打击违法行为,维护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都有着积极的意义。同时也增进了内部监督,从源头上加强了单位的廉政建设。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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