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航道处召开航道赔补偿费实务问题研讨会 |
发布日期:2009-02-23 |
为进一步规范航道赔补偿费收取,依法履行管理职责和保护航道,2月23日,常州市航道管理处召集辖区航道处(站)航政、法制部门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负责人进行航道赔补偿费实务问题研讨;市处航政科会前征集各处站航道赔补偿费实务操作中17的个问题,根据航道法规规定和省厅赔补偿标准的含义,逐一提出操作意见,与会同志逐一进行了讨论,形成处理意见,讨论结果市处将作为赔补偿费实务指导意见下发执行。
市处虞国俊处长与会,并就航政管理和航道赔补偿费收取使用作出指示:一、燃油税费改革对于航政管理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新形势下要规范执法,依法履行管理职责;二、航道赔补偿费收取是履行航政管理的职责之一,不能用收取赔补偿费代替航政监管,要正确行使航政管理职能,端正执法理念,自觉维护航道执法形象;三、要加强队伍和作风建设,结合水运规范年活动,将依法收取使用航道赔补偿费与提高航道通航条件想结合,更好发挥航道的水运服务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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