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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养路费补缴越晚滞纳金越多
发布日期:2009-03-22

    截至3月20日,我市公路部门已追缴养路费232万元。根据统计,拖欠养路费或漏缴的共有7600多起,补缴越晚,要缴纳的滞纳金越多。


    市公路处养路费征稽科科长蒋粤介绍,欠费车辆主要集中在常州市区,私家车不在少数,其中又以武进区和新北区相对较多,金坛、溧阳两市车辆本来就少,欠费自然也少。欠费车辆中,有的已经拖欠了好几年没缴费。


    欠费车主中,有这样一种情况:去年,国家正式出台有关燃油税费改革的政策,明确从今年1月1日起,不再缴纳养路费,但有一部分车主却错误地认为,2008年的也不用缴纳,于是抱着这种侥幸心理拖着不缴。
2009年以前没缴纳的养路费,都在公路部门的追缴范围之内。按照规定,每个月的10号之前,车主应该把当月养路费缴纳到指定缴费地点,滞纳金从11号开始算起。举例来说,假如某一车主2008年全年的养路费都没缴纳,那么,从2008年1月11日起就开始计算1月份的滞纳金了。


    欠缴、漏缴养路费的车辆,车主前往市车管所年审时,车管部门也会对此进行把关。同时,养路费征稽部门也会继续通过信函、短信、电话等方式,进行催缴。多次催缴无效的,将提请法院,通过法律程序追缴。


    蒋粤表示,补缴养路费要现场人工计算滞纳金,所以现在不再像以前一样出具电脑票证,而且只能到车辆属地进行补缴。金坛、溧阳的车主,可到当地公路管理处缴纳;市区车辆可去中吴大道上的市公路管理处缴纳,也可选择新北区养路费征稽分所缴纳;武进区车辆可前往中吴大道上的武进区公路管理处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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