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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加快农村公路旧危桥改造实施意见》出台
发布日期:2008-01-07

    “十五”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农村公路建设快速发展,全市农村公路总里程已达到5127公里,极大地优化和完善了市域公路网结构,改善了广大农村地区的投资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运输需求的不断增长,大吨位车辆迅速发展,由于农村公路桥梁建造年代早、设计荷载等级普遍较低,远远不能满足重载交通的需求,因此造成了桥梁不同程度受损,给交通出行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带来安全隐患。为努力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构建“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切实解决全市农村公路旧危桥状况,我局出台了《常州市加快农村公路旧危桥改造实施意见》。
    《意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发展农村经济、方便群众出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坚持“统一思想、职责明确、因地制宜、加快实施”的原则,把农村公路旧危桥改造工程建成民心工程、精品工程、廉政工程。全市农村公路旧危桥数量多、分布广,改造投资大,按照“统一部署、属地负责”的原则,各辖市(区)、乡镇(街道)要结合农村公路的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切实加大改造力度,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近800座农村公路旧危桥的改造任务。对于农村公路已通客运班车但桥梁不能满足要求的、道路已具备通车条件但桥梁尚未改造的、农民进出频繁且对生产和生活影响较大的桥梁优先改造。所有列入改造的桥梁技术等级均按照道路等级,并结合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确定。

    农村公路旧危桥改造工程由各辖市(区)交通局结合各有关乡镇负责具体实施工作,市公路管理处负责计划审核、工作的考核及资金拨付工作。农村公路旧危桥改造所需资金,以辖市(区)、乡镇(街道)为主负责筹措,我局实行以奖代补的政策进行补助。对于所有桥梁要建立一桥一档制度动态管理制度,从设计、施工、到通车后日常管养的各种档案资料要全部建档,作为对桥梁健康状况进行全过程追踪的重要手段和依据,以实现安全运行长效管理机制,动态掌握桥梁的技术状况和病害情况,确保全市桥梁处于可控管理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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