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成立汽车维修质量鉴定工作机构 |
发布日期:2007-12-05 |
为建立健全常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应诉机制,加强对汽车维修质量鉴定工作的管理,正确判定汽车维修质量状况,科学处理汽车维修质量争议,保护承托修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11月30日,常州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在香树湾花园酒店召开了“常州市汽车维修质量鉴定工作委员会成立大会”。会议由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秘书长张志越同志主持,会上,宣读了常维协[2007]10号文“关于成立常州市机动车维修质量鉴定工作委员会的通知”,讨论了“常州市汽车维修质量鉴定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市交通局王卫东副局长到场指导。 常州市汽车维修质量鉴定工作委员会由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协会领导和市质监部门、工商部门、物价部门、保险公司以及大专院校的领导等组成。鉴定工作委员会下设专家组,具体承担全市汽车维修质量的鉴定工作。其成员主要由各辖市(区)行管部门的业务技术骨干、市区综检站的技术负责人、大专院校的教授和市区知名维修企业的技术专家等组成。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市运管处景龙明处长担任,委员会成员由19位同志组成,专家组由23位同志组成。 专家组的服务宗旨是:根据公正、公平、科学、求实的原则,为企业、车主提供咨询、服务时严格为客户保密;对重大的汽车维修质量纠纷协调时采取专家合议制,切实保护承、托修双方利益;对汽车维修检测国家标准的修订,提供力所能及的建议和意见;为维修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提供技术支持。 常州市汽车维修质量鉴定工作委员会成立后,将严格按照《常州市汽车维修质量鉴定实施办法》在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展开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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