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长者模式
我市进一步加强驾培市场发展的宏观调控
发布日期:2007-08-22
    为促进我市驾培市场的可持续发展,经市运管处会同公安车管部门商议后明确,对于新增驾校,要依照《常州市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行业三年发展规划》要求,重点扶持一级驾校,控制二级驾校,停止发展三级驾校,进一步加强宏观调控,稳步发展驾培市场,在近一段时间,原则上不再新增驾校及教练车辆。下一步,市运管处将全力推进和深化驾校培训质量信誉和计分考核制度,完善考核体系,对申请新增教练车的驾校,在资质条件达标和有培训剩余能力的前提下,依照培训质量信誉等级和计分情况确定其新增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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