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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先行用地获自然资源部批复
发布日期:2024-11-12

2024年11月7日,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工程项目先行用地获得自然资源部批复。本次批准先行用地13.0721公顷,涵盖关键桥梁、引桥用地。

扬州至乐清高速公路丹阳至金坛段工程项目已列入《江苏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17-2035年)》(苏政复〔2018〕98号)。项目建设对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构建新的南北运输通道,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建管公司会同两区服务指和用地服务单位按照《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的规定,从严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落实“一个责任领导、一个负责部门、一个工作专班”工作机制,历时2个月时间于8月29日全面完成先行用地组卷并上报工作,先行用地的批复为项目开工建设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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