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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交通运输厅来常调研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
发布日期:2024-08-07

8月7日,上海组合港管委会办公室副主任侯建宇带队来常调研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相关工作,厅法规处、行政审批处、综合执法局、运管局有关负责人参加调研,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旭栋,局法规处、行政服务处、综合运输处、交通执法支队相关负责人和武进局相关业务负责人陪同调研。

座谈会上,武进区9家普货运输企业负责人和个体经营户结合自身经营中碰到的堵点、难点问题,对拟议中的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提出了多条意见建议。不少企业对推行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轻微违法不罚和首违免罚表示欢迎,认为是该清单是减轻企业负担、助力运输行业复苏的有力举措,体现了交通运输部门既讲究执法力度,也注重执法温度的民生思维。运输企业代表围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提出了不少意见建议。此外,部分企业代表还就加快大件运输审批效率、加强货运平台运营监管、优化车载北斗定位系统有关时长设定等方面提出了期盼诉求。

省交通运输厅调研组表示,将积极吸纳企业和一线交通执法部门反映的意见建议,加快研究出台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既处罚不法,又呵护市场主体,为道路货物运输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积极支撑。

2022年3月起,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交通运输领域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免予处罚高频事项清单和告知承诺制,对40项交通运输领域的轻微违法行为并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涉及道路运输、水上交通、港口、交通工程建设等领域。该免罚事项清单将于今年10月31日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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