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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港指节日廉政教育警示早
发布日期:2008-12-11

    2008年12月11日,市检察院预防处处长、建港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站长李正兴同志对建港指党风廉政建设特别是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进行督查,在全面走访港口工程施工、监理单位的基础上,对港口工程建设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2009年元旦、春节将至,各施工、监理单位要严格执行上级规定,禁止利用各种形式请客送礼;二是长期战斗在港口工程建设一线的单位要确保“干部要优秀、工程要优质”,用过硬的形象和建设满意的工程赢得业主的信赖,坚决克服经济往来中的不正之风;三是要做到想办事、会办事、办好事、不出事,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警钟长鸣;四是要求建港指在建立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站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充分把握工程建设招标、变更、资金支付等环节中的硬性标准,禁止对施工单位吃、拿、卡、要,特别是元旦、春节将至,廉政建设工作,要早分析、早警示、早预防、杜绝利用职务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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