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扎实开展《江苏省港口条例》宣贯工作 |
发布日期:2008-06-10 |
溧阳交通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利用多种手段、扎扎实实的开展了《江苏省港口条例》的宣贯工作。一是结合安全月活动,进行了广场宣传,共发送《江苏省港口条例》200余份、宣传材料500余份;二是在车站、街道、水上联合执法点等场所悬挂横幅6条;三是在溧阳电视台于6月7日-8日连续2天播出“热烈祝贺《江苏省港口条例》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禁止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设施!”的游动字幕;四是通过移动网络,于6月7日起开始发送内容为“热烈祝贺《江苏省港口条例》于2008年6月1日起施行!禁止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设施!”的短信,截止到6月10日10时已成功发送短信4000余条。(溧阳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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