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报维修工时维修资质不符溧阳7家维修企业遭处罚 |
发布日期:2008-07-09 |
因涉嫌虚报机动车维修工时,7月8日,溧阳市天盛汽修厂等3家企业被该市汽车维修管理部门分别处以了罚款1500—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切实加强机动车维修市场管理,规范经营者行为,7月初,溧阳维管执法人员在开展汽修市场整顿活动中发现:该市天盛汽修厂存在严重的虚报机动车维修工时的违法行为。在大量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等相关物证面前,该厂法人代表钱某不得不坦言:为了增加经营收入,厂里确实经常暗中操作,提高维修工时。因证据充分、确凿,该厂在收到违法行为通知书后,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即申请当场处罚。维管部门依据《省机动车维修条例》的相关规定,于当天作出了2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因未按规定制作、出具机动车维修记录和结算清单,该市濑江联合汽修厂等2家均受到相应的经济处罚。 同时,溧阳维管部门在整顿汽修市场活动中,对修配厂的资质条件是否达标、内部管理是否正常有序一一进行严格把关,对不符合规定的四家企业也分别予以注销经营许可证和降低维修类别的行政处罚。7家维修厂家受罚通报后,其它维修经营业户很受教育和震动,进一步增强了经营者的法治意识,有利于汽修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溧阳市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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