溧阳推行客运服务质量领导责任追究制度 |
发布日期:2008-07-18 |
为切实规范客运经营行为,进一步提升溧阳客运服务质量水平,强化领导责任意识,降低和减少各类服务质量投诉、信访,溧阳市客运有限公司日前制定了客运服务质量领导责任追究制度,对客运服务质量进行量化并制定了具体的奖惩标准。该制度适用于公交出租车公司与汽车客运站。两大客运服务部门的公司分管领导和部门经理、副经理、站长、副站长,对本部门因服务质量而引起的各类投诉、举报、信访件,被新闻曝光、上级部门通报、督办等应负主要责任和分管责任。该制度的出台必将督促公交出租车公司与汽车客运站加强员工教育与引导,提升服务质量,争先创优,降低和避免各类服务质量投诉和信访。(溧阳交通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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