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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交通运输局荣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
发布日期:2020-12-16

12月14日上午,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议对2018-2019年度全国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进行了表彰,溧阳市交通运输荣获“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在当天举行的会议上,溧阳市交通运输局作为县级交通部门在会上作了经验交流发言。

“全国交通运输行业文明单位”称号由交通运输部授予,每两年评选一次。主要对在交通运输行业精神文明建设中成绩显著、对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贡献突出的集体进行表彰。近年来,在交通运输部、省交通运输厅和溧阳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溧阳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重要论述,紧抓教育引领、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文明建设全面发展,呈现出风清气正、凝心聚力、加快发展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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