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费惹祸 受到惩罚 |
发布日期:2008-08-19 |
日前,金坛人吴某因抗缴10元通行费,堵塞道口,殴打他人致伤,金坛市城西派出所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其治安处罚500元,赔偿误工费、营养费、治疗费计5000余元。对其无证驾驶,酒后驾车,金坛城区交警中队另立案处理。 2008年8月7日20:10分左右,吴某驾驶苏D90575轿车经过金坛收费站常溧收费口时,拒缴10元通行费,堵塞道口,跟随在其后的一辆车号为苏D41293的厢式小货车驾驶员陆某急着赶路,按喇叭示意不要堵道。此时,吴某听到后面货车司机按喇叭,十分恼火,与同车另外三人下车直奔小货车,将陆某拖出来就是一顿毒打,造成他头部致伤。为防止事态扩大,该站当班人员立即向110报警,同时报告站部值班领导,值班领导迅速赶到现场进行劝说,并协助公安民警将事态平息,110民警将肇事者带回派出所处理。经查吴某为酒后驾车,所持驾驶证是伪造证件,属无证驾驶,并堵道两个多小时,严重违反交通法规,抗费惹祸受到了惩罚。(金坛市交通局 王中华 柏廷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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