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坛区完成出租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清退工作 |
发布日期:2016-09-29 来源:运管处 |
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推进出租汽车行业改革的文件要求,常州市金坛区从9月23日开始平稳、有序地开展了出租汽车经营权有偿使用费的清退工作。运管部门遵循“由谁缴纳向谁退还”的原则,于9月28日顺利完成此项工作。本次出租汽车有偿使用费清退对象为全区具有营运资质的279辆出租汽车,合计退还经营权有偿使用费406782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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