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来常开展《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草案)》立法调研 |
发布日期:2016-08-29 |
8月25日上午,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晨曦率省人大、省交通运输厅有关领导与专家来常,对《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草案)》进行立法调研。《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是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16年立法计划的一部重要的地方性法规,将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航空管理,保障和促进我省民航业持续健康发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市政府副秘书长彭峻参加了调研座谈会。市政府法制办、发改委、交通、财政、国土、住建、规划、经信、环保、工商、物价、安监、口岸、常州机场等部门和单位的与会人员就管理体制、规划建设与安全、机场运营服务、扶持政策以及具体条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修改建议。 调研组认为,常州市各部门和单位对《江苏省民用航空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研读,会前做了充分的准备,提出的建议专业程度高、针对性强,对《条例(草案)》的修订很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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