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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首批租赁车辆持证上岗
发布日期:2016-03-09  来源:运管处

    3月9日,江苏天地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的10辆小轿车拿到了常州市首批租赁车辆营运证。租赁车辆持证上岗标志着我市汽车租赁市场迈入规范、有序、健康的发展轨道,广大租车用户的合法权益将得到更有效可靠的保障。

    根据《江苏省道路运输条例》规定,用于汽车租赁经营的车辆,应当向车籍所在地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配发道路运输证,并随车携带,汽车租赁经营者不得向承租人提供驾驶劳务。常州运管部门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务必选择正规合法的租赁车辆,在遇到矛盾纠纷时可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举报。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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