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交通运输局认真组织参与国家宪法日暨“12.4”广场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 |
发布日期:2015-12-04 |
12月4日是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5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常州市交通运输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积极响应号召,按照市委、市法制宣教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司法局的统一部署,精心筹划、合理安排,组织执法人员参加了国家宪法日暨“12·4”广场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活动。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旭栋参加了宪法宣誓暨“学习宪法、忠于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签名活动。 本次咨询活动以2015年3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为宣传主题,采用设立咨询台、设置宣传展板、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广大市民宣传新法实施的意义及主要内容,同时,鼓励广大群众自觉学法、守法。 现场累计发放法律、法规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咨询50余人次,达到了预期的宣传效果。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电话:0519-8568215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