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3年度常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市级“平安工地”名单的公示 |
发布日期:2024-01-30 |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9号)、《常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管理实施细则》(常交规〔2022〕1号)有关规定,市交通运输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常州市公路水运工程市级“平安工地”考核评估,经市交通运输局审定,现就2023年度全市公路水运工程市级“平安工地”名单进行公示。具体名单附后。 公示期为2024年1月30日至2月6日。 对拟推荐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祁剑锋 联系电话:0519-89610373 传 真:0519-89612758 电子邮箱:474981057@qq.com 地 址:江苏省常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大楼704室 邮政编码:21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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