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补充考核认定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07-03-06 |
接常州市建设局2007年3月5日通知,为落实苏建执办〔2007〕1号《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补充考核认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对我市符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补充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进行补充考核认定。各企事业单位如有符合交通专业认定条件的人员,具体条件和办法,请登录常州市建设局网站查询。 我局负责交通行业的一次性汇总上报工作,申报材料请各单位于3月12日前报送到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原件、复印件、评审费一次性提交)。评审费:每人600元。 咨询电话:常州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8875621 常州市交通局组织人事处 5682115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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