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类型: | 咨询 |
信件标题: | 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相关问题咨询 |
信件内容: | 您好,我想咨询一下,进行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国内水路货物运输代理),是否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才可以进行,分公司能否进行该备案。 |
留言时间: | 2025-02-27 |
回复时间: | 2025-02-28 |
回复内容: | 您好!根据《国内水路运输辅助业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从事船舶代理、水路旅客运输代理、水路货物运输代理业务,办理备案手续应递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分公司如有企业法人资格,可以进行水路运输辅助业备案。 |
回复单位: | 市交通运输局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电话:0519-85682151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工作日9:00-17:00)
网站支持IPV6 推荐使用1024*768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