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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投诉
信件标题: 出租车乱收费问题
信件内容: 打车前几人私下商量分摊费用,上车(6259x)后我中途下车,驾驶员非要收取起步价10元否则不让下车。请问有明确规定吗
留言时间: 2018-01-19
回复时间: 2018-02-01
回复内容: 你好!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乘客在乘坐出租汽车到达目的地后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付费,有拼车情形的应按合乘部分计费金额的70%收费。我们已与你联系,经了解,你已不记得下车时计价器显示金额,车属公司已将以上情况向你解释。
回复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运管处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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