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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类型: 留言
信件标题: 关于网约车相关咨询的统一答复
信件内容: 近期,网民关于网约车相关问题咨询较多,我局在此进行统一答复。
留言时间: 2017-01-10
回复时间: 2017-01-10
回复内容: 2016年12月30日,《常州市市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正式发布,文件内容可在常州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angzhou.gov.cn/gi_news/888148308687797进行查阅。 考虑到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线上服务能力认定结果、数据库接入政府监管平台、网约车车辆性质变更和登记,以及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申请受理、材料审查、证件发放等工作,需要一定时间,为了让存量专车平稳有序地转变为合法身份,决定设置过渡期,至2017年4月30日止。过渡期内,网约车平台公司应主动清退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和人员。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车辆,将依法查处;对符合规定条件但未及时办理相关证件的车辆,责令其停止营运行为,并督促其办理相关营运证件;对拒不改正,仍有营运行为的车辆,将按规定予以处罚。对违反规定仍继续利用技术手段为没有营运证件的车辆提供接入营运服务的平台公司,将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 目前,网约车申请相关办事指南正在制定中。如有相关问题,可拨打0519-85578631向常州市运输管理处出租客运管理科进行具体咨询。
回复单位: 市交通运输局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承办单位: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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