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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40号
发布日期:2023-06-15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案由:关于加强网约车行业平台经营者监管的建议

提案人:乔森

提案内容:

一、存在问题

近年来,随着网约车平台与网约车“聚合打车”模式快速发展,涌现出了高德、美团、T3等一批网约车与聚合平台公司。这些平台一方面整合了既有的网约车运力资源,丰富了乘客出行选择,给乘客带来方便快捷服务的同时,也给中小网约车平台带来更多的流量导入,促进了出行市场的有效竞争;另一方面由于聚合平台因自身不直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而无法成为交通执法的监管对象,部分聚合平台由此存在大量接入无资质的网约车、“黑车”加入平台对外提供服务的现象,导致服务体验差、安全不可控、维权难度大、责任推诿、监管处罚执行无法及时、有效等现象,对整个网约车经营市场的秩序造成了严重冲击。

从市场的角度来看,网约车市场规模的迅速发展,要归功于聚合平台的发展。聚合式网约车平台竞争的是流量端口,通过向各自营平台转介客户流量获得收益红利。有了聚合平台解决订单流量,现在只要注册网约车公司,从交通运输部门申请到运营许可证,就能开展网约车业务。目前多家头部网约车品牌既做自营式平台也做聚合式平台,并且在聚合平台方面,他们既将自己的品牌接入友商的聚合平台中,也将其他的网约车平台公司接入自己的聚合平台中,是典型的“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根据全国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平台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共有274家网约车平台取得了经营许可。其中,滴滴出行、T3出行、曹操出行等占据市场较大份额,对聚合平台的依赖度小,小一些的网约车运营商没有实力去拓展市场份额,于是纷纷加入聚合平台解决订单流量问题,增强用户黏性,实现流量变现。

按照网约车聚合平台的运营方式,其自身不直接设置运力,仅提供乘客与入驻网约车平台的市场中介服务,为乘客和实际运力提供方搭桥牵线。对于乘客来说,这样既方便又快捷,但一旦发生问题,则难以向其溯源追责。另外理论上来说,聚合式网约车平台不直接开展网约车经营服务,不管理车与司机,也就不需要对司机和车辆的合规、合法与否进行负责,进而无法成为交通执法的监管对象。许多网约车平台公司就利用这个监管漏洞,广开方便之门,无资质人员与无资质网约车充斥市场,形成乱象,给安全运行、行业管理、乘客维权带来各种问题,并由此导致的许多社会问题的频发。

二、意见建议

综上所述,针对当前市场发展的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1.加强对网约车平台的行业监管,使其依法合规经营。开展源头治理,针对平台方的从业人员与车辆合规与否进行专项整治,约束企业规范运营;对平台方的违规行为加大惩处力度;

2.对新生事物聚合平台研究出台相应的管理办法,使其依法合规运营。聚合平台经营者也应严格做好相关平台供应方的运营能力评估,通过信息交互和三方认证,做好安全与服务支持,保障平台入驻者具备驾驶员与车辆合规准入资质审核的能力;

3.制定激励制度,鼓励社会力量进行有效监督,进一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监督效率。

4.网络预约出租车经营者应当实施安全风险预警机制,对接入平台的订单和车辆、运营人员进行异常情况的监控跟踪,主动处理。

5.在治安安全隐患、个人网络信息安全的控制等方面需要设置专门的条款予以约束,切实维护驾乘人员的共同利益,推进平台更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同时明确乘客作为公共交通的参与者,积极倡导文明乘车。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40号的答复

乔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网约车行业平台经营者监管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2016年以来,我市网约车快速发展,截至2023年3月,市区共有滴滴出行、T3出行等59家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经营许可,共发放网约车驾驶员证23520本、车辆运输证11379张,网约车已成为人民群众个性化出行的重要方式。近年来,以高德打车、滴滴出行、美团打车、百度打车等为代表的网约车聚合平台逐渐兴起。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信息,2023年2月,通过网约车聚合平台完成的订单已占网约车订单总数的26%。

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网约车行业监管,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强驾驶员和车辆合规性查验并加强管理。同时,开展提醒式约谈、推行线上线下一体执法、实行“一案双罚”等措施,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落实主体责任。2022年,我市车辆和驾驶员双合规完成订单率为89.7%,排名全省第一。

针对网约车聚合平台快速发展中暴露出的监管难、合规难、维权难等问题,下一步,市交通运输局将结合我市网约车经营管理实际和您提出的建议,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从制度层面规范聚合平台发展。积极争取国家层面出台关于网约车聚合平台的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做法,积极推动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含网约车聚合平台管理)地方立法工作,进一步明确网约车聚合平台的法定责任和义务,为依法监管提供政策支撑。

二是强化行业监管,确保网约车行业有序规范经营。常态化开展网约车平台公司线下服务能力检查和网约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专项督查。强化大数据在日常执法中的运用,对网约车违法经营行为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进一步提高合规车辆和驾驶员的接单率。畅通12328交通运输服务热线投诉受理渠道,维护乘客合法权益。加大“我的常州”APP网约车合规性查询功能宣传力度,引导乘客自觉抵制乘坐不合规车辆。

三是加强自律引导,推动营造诚信公平的发展环境。引导网约车聚合平台加强行业自律,推动形成行业自律公约。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督促接入的平台公司清退不合规的驾驶员和车辆,对发生高频次违法经营行为的平台公司采取限期停止接入等惩戒措施。要求网约车平台公司定期开展驾驶员背景调查和心理测评,对存在问题的驾驶员停止派单。督促网约车平台公司完善安全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严格数据安全保护和管理。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与接入的平台公司厘清服务关系,在网约车聚合平台APP显著位置公开投诉方式和服务承诺,出现安全事件时,要求网约车聚合平台和涉事网约车平台依法履行先行赔付责任,共同做好事故处理工作,切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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