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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70号
发布日期:2023-06-15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案由:关于对有时停靠在经开区大运河段两侧(运河公园)运输船进行有序管理的建议

提案人:储荣清

提案内容:

发现经常有大型运输船(也有船队)停靠在经开区大运河两侧,特别南侧运河公园驳岸边,这些船只或船队是否能停靠在运河公园旁?

建议:如果船或船队能(或允许)停靠,要进行规范、有序的管理,要有明确的规定公布于现场,规定内容应包含允许停靠船大小、数量(长度),设置的停靠点不能影响运河公园的功能、不能影响公园的形象。要有方便船只停靠简易设施等(系船绳点、上下通道)。要对停靠的船只进行有序规范管理,如不能损坏驳岸设施,不能随意排污,人员安全上下船等。公布直接管理单位和监督单位、预留电话。


关于对常州市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170号的答复

储荣清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有时停靠在经开区大运河段两侧(运河公园)运输船进行有序管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大运河经开段西起宋建湖大桥,东至与无锡交界的直湖港,全长14公里,沿线未设置锚地及停泊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船舶应当在码头、泊位或者依法公布的锚地、停泊区、作业区停泊;遇有紧急情况,需要在其他水域停泊的,应当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

据统计,大运河常州段繁忙时日均有300余艘单机货船及30支船队需要停靠(主要为中天钢铁集团待卸货船队及过境停靠船舶),且全线锚地及服务区仅能提供150艘左右单机船舶停靠,由此导致泊位资源紧张。针对上述情况,市交通运输执法部门重点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持续通过“现场+电子”巡航模式对相关区域加密巡查频次,及时发现、驱离违规停靠船舶。目前运河公园北侧通航水域内偶有船舶停靠,运河公园驳岸边运输船或船队停靠现象明显改善。

二是积极与中天钢铁集团调度负责人沟通,要求企业严格管理、调度运输船舶,从源头杜绝随意停靠现象。2021年来,中天钢铁集团逐步将生产线外迁,并于今年3月完成产能置换升级。本年度企业船舶航次预计减少约1.2万艘次,大运河通行压力将得到有效缓解,违规停靠现象将大大降低。

三是与属地丁堰街道就运河公园周边区域管理问题进行协商,明确双方管理职责,建立管理部门与属地之间长效沟通协作机制。

四是拟于上半年在大运河经开段内船舶违规停靠高发区域(东方大桥至工农桥)增设禁停标志,公布监督管理单位及投诉举报电话,引导船民规范停泊。

下阶段,我们将结合运河“三改二”工程,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合理调整设置运河沿线锚地与停泊区,从根本上保障运河公园正常秩序,维护公园良好形象。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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