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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52号
发布日期:2022-06-30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案由:关于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租赁市场的建议

建议人:何沛东

提案内容:

背景情况

电动车作为主要的出行方式。但传统的电动车生产标准参差不齐,质量良莠参差,不少电动车仍存在许多安全隐患,而我市在2024年4月14日前需要完成国标电动自行车的全覆盖。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保守估计在200万辆以上,在2024年完成国标全覆盖难度是极大的。电动车的管理难、危险大、麻烦多。电动车停车点不规范,市民乱停乱放,影响市容环境的同时,存在很高的被盗风险。同时,各个小区物业的服务标准不同,导致小区内电动车充电方式各不相同,许多老旧小区受到硬件条件的限制,目前仍旧以电动车上楼、飞线等方式进行充电,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据不完全统计,截止2021年12月21日,我国因电动车导致的火灾共计1.4万起,平均每天38起。仅此一项还未计算因非国标、私改乱改电动车导致的交通事故。

问题分析

可以引入部分城市在用的智能电动车监控系统作为硬件支撑进行市民的骑行习惯引导,包括采用先进的停车围栏、头盔锁、更换电池等方式,一来可以引导用户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二来有助于城市道路的美观整齐。同时,智能的头盔锁可以保证市民在骑行过程中的安全问题,杜绝“见警带盔”的现象。再者,通过统一更换电池的方式,能够有效的避免充电过程中出现的安全事故。

不仅如此,条例中可以对相关小区的物业公司进行政策上的引导及倾斜,保证每一个小区的充电问题做到有条例可依,有标准可做。在电力系统改造、消防标准验收等问题上进行一定的帮扶工作,彻底解决市民的充电问题。

对于电动车的生产商及经销商,通过统一管控,政策宣导等方式,经由经销商与电动车用户的沟通,将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条例的细则进行落实。

同时在前期的调查中,了解到有部分物业公司为了解决实际情况中存在的“僵尸车”,充电难的工作,想要成立电动车后期服务项目,即,由物业公司进行电动车采购的工作,再由物业公司进行销售,如此一来保证了所有电动车均为统一标准,且没有私改乱改车辆。后期的电动车维修、电池更换、老旧电动车回收置换、“僵尸车”回收置换等工作也由物业公司出面执行。由于物业公司自行采购,对于电动车的标准有着统一的要求,后期的停车问题、充电问题、换电问题都可以做到统一标准,此举执行难度低,有着较高的可操作性。这一想法无论对于业主的安全用车,还是物业的车辆管理,都是有着极大的推进作用的。

对策建议

一是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立法。

二是培育扶持企业提供规模化租赁服务,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租赁市场。由企业统一负责维修、充电、电池更换等。

重点建议清单1:

培育扶持电动自行车规模化租赁企业。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五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52号的答复

何沛东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立完善电动自行车租赁市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电动自行车是市民日常出行的重要交通方式。截至2021年底,我市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共325.7万辆,大部分为家用电动自行车。为保障用车安全、方便群众出行,根据2020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公安、住建、交通、市场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协同共治,加大对电动自行车行业的管理。其中:

公安部门根据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严把车辆达标关,确保电动自行车“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25km/h”“整车质量小于或等于55kg”等相关技术要求落实到位。此外,结合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组织开展非机动车治理提升行动,推进非机动车电子牌照管理,严管电动自行车越线停车、闯红灯、逆行、走机动车道等交通违法行为;会同城管部门加强城市公共电动自行车停放秩序管理,营造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市场监管部门抓实抓牢电动自行车源头质量监管,做好生产、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对生产和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产品的企业严肃查处并落实失信管理措施。

住建部门根据国家、省、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的有关精神,制定了《常州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管理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到2023年底前,既有住宅小区(纳入“十四五”规划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除外)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任务基本完成;到“十四五”期末,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同步实施完成。其中2022年,力争完成300个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充电设施建设,增设9000个电动自行车充电端口,相关工作已纳入全市“532”重点工程和民生实事项目。

交通运输部门牵头做好有桩公共自行车的建设及运营管理,截至2022年5月,全市共设公共自行车点位2275个,投放车辆4.5万辆,日均骑行量7万余人次,在解决群众“最后一公里”出行、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您提出的加大市场培育力度,促进电动自行车租赁行业规范发展的建议,对于解决电动行车有序停车、规范充电、行车安全等问题有着积极意义,具有很强的前瞻性。对此,市交通运输局牵头相关部门认真加以研究,根据前期市场调研情况,综合考虑城市长效管理等因素,拟依托永安行现有的服务网络和技术平台,投放一批加长型电动自行车,该款自行车最高车速在25km/小时以内,可以搭载1名12岁以下的儿童,车辆采用脚踏骑行,实行有桩停放、集中换电,并为用户投保5万元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为市民安全用车提供了保障。预计首批投放市场1000辆车,拟按2元/20分钟收取服务费,后期将根据市场反映情况增加投放数量。

交通运输等部门将密切关注相关工作进展,加强部门协调和行业指导,督促企业规范经营行为,并为企业后续扩大市场规模提供帮助和服务。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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