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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8-11-08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放管服”)改革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办法》的通知》(交运发【2011】106号)、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52号、第63号等文件精神的要求,常州市运管处认真推进 “放管服”改革工作,着力推进职能转变、创新体制、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现将常州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继续教育有关热点情况解答如下:

一、道路运输驾驶员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道路运输驾驶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证》的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和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

道路运输驾驶员继续教育周期为2年。道路运输驾驶员在每个周期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24学时。

继续教育可以由从业资格培训机构组织,也可以经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的网络远程继续教育。目前我市驾驶员可以通过“江苏交通学习网”或者“司机讲堂”APP网上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完成后应及时到运管部门办理继续教育备案登记手续。

二、巡游、网约出租车驾驶员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包括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

出租汽车驾驶员继续教育由出租汽车经营者组织实施,出租汽车驾驶员完成继续教育后,应当由出租汽车经营者向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在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中予以记录。

出租汽车驾驶员上岗需申请从业资格注册。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应当填写《巡游出租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注册登记表》,持其从业资格证及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经营合同,到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的注册,通过出租汽车经营者向发证机关所在地出租汽车行政主管部门报备完成,报备信息包括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信息、与出租汽车经营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者协议等。

出租汽车驾驶员在注册期内应当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取得从业资格证超过3年未申请注册的,注册后上岗前应当完成不少于27学时的继续教育。

三、驾培教练员如何进行继续教育?

驾培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工作主体由各驾培机构自行承担。各驾培机构应按照相关要求主动安排其教练员进行继续教育,并于每年12月底将具体参训人员、未参训人员名单报送各级运管机构。继续教育形式不限,各驾培机构可通过自主学习、委托驾培协会组织继续教育、网络学习、委托高校进行继续教育等多种形式完成教练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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