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热点解答 >> 内容
 
关于常州公交试行《“532、5321”路口行车安全操作管理办法》的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8-08-28    来源:公交公司  浏览次数:  字号:〖
 

8月26日起,常州公交开始试行《“532、5321”路口行车安全操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路口行车安全操作办法》)。为了让广大乘客和公交干部职工更为全面地了解本办法的有关情况,特在此进行热点解答。

一、推出《路口行车安全操作办法》的背景

《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确规定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保持安全车速。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平面交叉路口是各种车辆、行人等交通参与者的交汇点,城市道路平面交叉口一般具有公交车、小型汽车通行量大,行人、非机动车干扰多等特点,是交通行为的冲突点和交通事故的多发点。近几年,常州公交过半的交通事故和超过8成的行车死亡事故是公交车在路口与行人、非机动车碰擦造成的。

路口事故一般是双方或双方以上的交通参与者造成的,人是关键因素。一方面驾驶员的违章行为,如超速过路口、抢闯信号灯(抢绿灯尾、抢红灯头)、分心驾驶、不依法让行等是事故的直接原因。另一方面路口交通参与者众多,安全意识也参差不齐,驾驶员通过路口时在确保自身不违法的基础上,还应有效预防他人可能出错,采取防御性驾驶行为,确保行车安全。

马上进入开学季,道路交通的参与者将增加,道路通行空间也将更加拥挤。历史数据也表明,9月份和四季度是事故高发月份。因此,充分认识路口的危险性,通过严格的管理办法来增强驾驶员安全行车责任意识,控制行经路口的车速,对压降公交事故总量、减少恶性事故和事故费用意义重大,同时也是树立公交行业文明行车形象的有效抓手。

二、路口车速直行不超过30km/h,转弯不超过20km/h的依据

交通事故的本质是因过错或意外导致汽车动能释放,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其严重程度与车速密切相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确规定,机动车在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掉头、转弯、下陡坡等情况下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研究数据表明,小汽车速度为30~39km/h时所致死亡率为10%,车速40~45km/h时所致死亡率为47%,车速49~58km/h时所致死亡率高达73%。公交车具有载客多、质量大的属性,相同速度下,公交车的动能是小汽车的好几倍,如果造成事故往往伤害的程度会更严重。青岛公交对事故的大数据研究表明,公交车速度在30km/h以上时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率达到69%。因此,30km/h是公交车道路伤人事故伤害程度的“分水岭”,可能导致事故人员伤情质的变化(如轻伤变重伤,重伤变死亡等)。

为此,在充分参考法律对转弯时速的要求、公交车的质量和服务的特殊性、公司伤亡事故案例、兄弟公交企业经验的基础上,经集团公司安保条线例会讨论并报集团公司安委会研究,常州公交决定执行公交车直行通过路口车速不超过30km/h、转弯车速不超过20km/h的操作要求。

三、《路口行车安全操作办法》的具体要求

《路口行车安全操作办法》规定:在遵守交通信号的前提下,驾驶员驾车通过无人无车通行的路口执行“532”要求,遇路口有人或车正在通过或等候通过时执行“5321”要求,做到文明礼让。具体释义如下:

5:驾驶员驾驶车辆至斑马线、交叉路口时,距路口约50米处应减速观察、准确判断、提前预防,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相应的导向车道,开始瞭望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及交警指挥情况,注意观察行人、非机动车及其他交通参与者,并脚搁刹车开始减速。

3:距路口约30米处,车速降至30km/h内,并进一步减速。

2:距路口约20米处,近距离观察确认路口情况,发现没有行人或非机动车欲横穿或正在横穿道路时,以不超过30km/h的车速通过路口。转弯必须严格执行左转大转弯、右转小转弯的要求,不得包抄任何车辆和行人,转弯车速不超过20km/h。如发现有行人或非机动车及其他交通参与者欲横穿道路的,车速降至20km/h以下并做好停车准备。

1:距路口约10米处,再次观察确认路口情况,发现有行人或非机动车及其他交通参与者正在横穿道路的,主动停车礼让(具体标准为:驾驶员挥手示意,让行人、非机动车及具有优先通行权的其他交通参与者先行),严禁从行人、非机动车前抢行。

    四、《路口行车安全操作办法》后续实施进度

8月26日,《路口行车安全操作办法》已开始试行。试行期间,集团公司增配测速仪20只,做到每个车队1只。集团公司和各基层单位将组织开展新限速规定的教育、宣传工作,做好职工意见的收集和解释,调整GPS监控系统参数,组织开展超速专项整治。后期还将通过科技手段,采集各路口GPS经纬度信息,调整线路参数配置文件,实现公交车行经路口安全提示和超速数据自动上传。同时,集团公司将针对职工意见建议和运营相关数据情况,对部分线路进行相应优化。

试行期间,对违反限速规定的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模拟考核,暂不进行内部记分和罚款处罚。试行结束后,该管理办法将提交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施行。届时,未按本管理办法通过路口的公交驾驶员将受到相应的内部记分和罚款处罚。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网站联系电话 0519-85682151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