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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341号
发布日期:2018-06-22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案    由 关于进一步加大培训管理力度,促进我市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建 议 人 张永贵等16人

案由内容

驾驶培训行业适应社会发展和汽车生活时代的到来而兴起,属资金密集、劳动密集型重资产服务行业。驾驶培训事关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和生命财产安全,驾驶培训机构兼具市场和教育双重属性,在经营企业的同时还承担着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的教育职能。加强驾培管理、促进驾培行业健康发展责任重大。

近年来,我市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通知》(2015年11月30日国办发[2015]88号)精神,坚持开放竞争原则,进一步开放驾培市场,不到两年时间内,我市驾校数量即由原45所激增至现在的59所,各类教练车达3359辆。在活力得到充分激发的同时,我市驾培市场也出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驾培资源严重过剩。我市现有教练车年培训能力可达24万余人,而2017年实际培训量仅为15万人。

二是恶性竞争潜滋暗长。有经营者不顾培训质量,随意减少学时培训以压低成本,搞不正当竞争。

三是新的社会不稳定因素隐现。有急功近利经营者将教练车辆一包了之、一卖了之,以包以卖代管收取份子钱,给社会留下了不稳定的隐患,2017年在市区、金坛区分别出现了教练围堵驾校大门的群体事件。

着眼国办发[2015]88号文件所提出的“到2018年基本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的目标,我们提出进一步加大培训管理力度,促进我市驾驶培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引导供给。在坚持开放竞争基本原则的同时,立足我市实际,尽快制订全市驾校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从总体规模、区域分布、车辆类别等方面作出科学设计,并强化驾培行业投资预警信息宣传,引导社会资本理性进入,力争市场“开放有序”。

二、加强监管。在坚持已有行之有效做法的基础上,由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联合物价、税务、工商、公安等部门联合执法,对降学时培训的不当竞争行为、将培训车辆一包了之的不规范办校行为等进行有效监管,坚决杜绝不良驾校甚至黑驾校的无效供给,去除不规范驾校偷工减料培训的低效供给,推动市场公平竞争、服务优质。

三、强化激励。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对需增加的教练车辆可参照其它城市先进经验,采用服务质量招投标方式进行调节,对服务质量不达标的驾校,在其教练车报废更新时加以制约,以引导驾校提高培训质量。

四、保障安全。尽快设定全市教练车辆实际道路训练路线,利用互联网科技手段全程进行电子监控,避免因教练车辆无序不规范执教而引发交通事故。

五、推动创新。按照文件精神,改变驾校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推行计时培训计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的服务措施,以促进服务优质。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341号的答复

张永贵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大培训管理力度,促进我市驾驶培训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关于驾培行业供大于求、培训能力过剩,经营者之间恶性竞争、存在以包代管的经营方式等问题是多年来行业发展中的难点和痛点,你们所提相关建议对于规范驾培行业发展、促进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我局将会同公安部门积极推动建立开放有序、公平竞争、服务优质、管理规范的驾驶培训市场体系。

一、引导供给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要求进一步开放驾培市场,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或者禁止准入,不得增设任何额外条件。自2016年起,我市取消了原来“根据市场需求制定行业发展规划许可驾校”的做法,全面放开市场准入,依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和《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两项新国标,按“先照后证”的规定规范实施行政许可。同时,交通部门积极引导社会资金理性进入驾驶员培训市场,推动驾培市场良性发展,2018年3月初,通过交通门户网站发布常州市机动车驾驶培训市场供求信息,供广大投资者参考。

二、加强监管

近年来,交通部门制定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动驾培行业规范发展、转型升级,不断提升服务品质,并取得了初步成效。一是贯彻落实新教学大纲。2017年,印发贯彻文件并召开宣贯会,围绕“执行新大纲,培训标准化”的宗旨,要求全市驾校按照新大纲规定的学时开展培训。二是规范驾校训练场地。根据制定的《关于加强我市驾培行业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允许驾校在校外设立训练场地,但面积不得少于5000平米,且5项训练科目齐全,场地封闭确保安全。三是升级计时培训系统平台。2018年2月,为打击使用“跑马机”进行学时造假的行为,对驾驶培训智能化信息平台进行了升级更新,设立科目二“电子围栏”,通过大数据筛选的信息化手段,对违规减少学时“偷工减料”的教练员和教练车进行停训,并实现与车管考试部门考前学时比对。

三、强化激励

关于驾校服务质量考核问题,目前我省出台了《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驾校凡有违规行为被查处的,我市按照相关细则在业务系统中自动扣分,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力度,年终将核定的信用等级上报省级运管机构综合评比并对外发布。关于驾校增加教练车辆审批问题,因相关文件规定不得采用服务质量招投标的方式进行调节,我市通过对照新国标核定驾校训练场地,以此核定其培训能力,凡达标的驾校,允许其结合市场需求增加或报废更新教练车辆。

四、保障安全

公安部门负责加强和规范教练车的通行管理,保障道路安全畅通。为便于学员熟悉考试环境和线路,公安部门每天下午对驾校开放溧阳上黄考训中心,教练车可以在场地进行相应的培训教学。同时,要求教练在整个教学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规范自身及学员驾驶行为,时刻提醒学员安全文明驾驶。

五、推动创新

近两年来,交通部门多次召开驾校会议,宣贯各级文件关于推广“先学后付”驾培新模式的要求,引导驾校采用“一人一车”方式进行培训,改变一次性预收全部培训费用的模式,实行先培训后付费的收费方式,满足学员个性化、差异化培训需求。2016年9月,在龙城驾校试点应用“先培后付”新模式,但由于驾校、教练员乃至学员还未完全转变传统的学车理念,该模式未能得到全面推广。2018年,交通部门将会同“先学后付”平台开发公司对平台不断优化完善,并与银行合作对培训费用进行资金监管,适时在全市范围内同步展开新模式,以此促进驾培机构转型升级,开创驾培行业新局面。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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