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苏盐货81528船舶因超限违法被常州市金坛地方海事处执法二中队处罚、船员记4分,这标志着常州市金坛辖区船员违法记分执法行动全面启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违法记分办法》中规定,船员累记记分周期为1个公历年,满分为15分,自每年1月1日始至12月31日止。根据船员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一次船员违法记分的分值为:15分、8分、4分、2分、1分五种。《办法》主要适用于对船员违反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法律、行政法规行为实施累计记分。船员如果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15分,海事管理机构将会扣留其船员适任证书,并责令其参加相关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才能再次在船舶上继续服务。
为确保“违法记分”工作有序推进,金坛地方海事处组织执法中队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集中全面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办法》和“船员违法记分分值标准”,并通过向辖区航运公司、港口、码头业主、过往船舶等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贯工作,让广大船员了解水上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存在违法行为的船员将结合船员违法实际作出相应的违法记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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