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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 1026)新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9-1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通运输部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等要求,公安部交通管理科研所承担了《驾驶人考试内容与方法》(GA 1026)等行业标准修订工作。经公安部批准,新版标准将于2017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此次修订,更适应实际道路环境,更贴近安全驾驶实际,有的项目降低了扣分,有的考试内容调整了考试科目,有的增加了考试点。那么,即将全面实施的“新规”到底会给行业带来哪些冲击?会对驾校的教学工作带来哪些影响?会不会造成学员考试合格率大幅下降?这些问题让驾校、教练员和学员都感受到了压力。综合来看,此次修订不是增加考试难度,因此提醒正在待考或有计划报名的学员,不必着急赶时间节点前参加考试,以免造成“拥堵”。

一、“新规”出台的政策依据 

自从本轮驾考改革的顶层文件《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5〕88号)发布后,一系列配套文件陆续出台对改革意见进行细化和落地,分别是:

1.《公安部、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制度改革工作的通知》(公交管〔2016〕50号)

2.《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交运发〔2016〕128号)

3.《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39号)

4.《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工作规范》(公交管[2016]137号)

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为贯彻落实驾考改革意见,完善配套制度,优化考试内容和项目,提高考试工作效率,关于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内容、方法和规定就要进行必要的修订了。“新规”是依据上述文件而制定的公安行业标准,它并不是另起炉灶新起草的文件,而是在原有的2012年公布的系列标准上进行的修订,其名称是:

5.《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 1026-2017)

6.《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A/T 1028.1-2017、GA/T 1028.3-2017、GA/T 1028.4-2017)

7.《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GA 1029-2017)

其中与驾校、教练员和广大学员最直接相关的文件是《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GA 1026-2017)。与2012年公布的旧版本相比,考试的内容并没有发生较大变化,只是对考试的要求和评判标准做出了修订。 

二、“新规”主要变化内容

1.科目一考试题型与比例变化

2.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试题内容比例变化

 

3.科目二变化

(一)考试内容与组织。小型车考试内容“夜间行驶”修改为“模拟夜间灯光使用”。汽车类驾驶证考试全部使用机动车驾驶人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系统进行评判。大型车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未扣分的已考项目不再补考。

(二)考试操作与评判。

科目二考试评判主要修改一览

 

4.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变化

(一)考试内容与组织。大车夜间考试不合格当场补考时,白天考试成绩保留;补考仍未合格的,重新预约考试,参加白天考试和夜间考试。使用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的,采取人工随车和机动车驾驶人道路驾驶技能考试系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判。

(二)考试操作与评判。

科目三道路驾驶技能考试操作和评判主要修改一览 

 

三、“新规”的主要特点

1.考试要求和评判标准有升有降

“新规”修订了考试要求和评判标准,整体上提高了考试的难度,在此不多赘述。现将降低的考试要求和评判标准进行列举,如下表。

2.“新规”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应试因素”

“新规”适当提高了考试难度,限制了某些“应试操作”,更能反映出学员的真实水平。

(1)倒车入库前两前轮触地点须在控制线以外

原标准规定倒车前车身压控制线即可,这无疑是给了“应试操作”可乘之机:车辆自车库驶向另一侧控制线停车后,方向盘不用回,挂入倒挡后直接倒入车库。如此操作,几乎无任何难度,背离了科学考核的原则,同时也无法反映考生真实水平。“新规”规定倒车入库前两个前轮触地点在控制线以外,这就使得车辆出库后方向盘必须回正才能达到规定要求,堵住了原标准的漏洞。

(2)曲线行驶必须使用二挡通过

“点位教学”是应试教学的表现,曲线行驶规定必须二挡通过后,通过该科目时车速大为提高,使得看“点位”打方向可能性大为降低。

曲线行驶二挡通过的规定,大车“连累”了小车。本科目对于大车来说操作难度较大,通过该科目时方向盘操作必须适量,方向盘如果转动“过急”或“过大”容易造成车辆“后悬外移”车尾非常容易出线从而导致不合格。因此,为了保证通过,采用一档通过可以较为便利的观察“点位”进行方向盘操作。“新规”规定通过该科目时必须使用二挡应当是针对大车的,但是小车可就跟着“遭罪”了。可以预见,“新规”将使本科目变为“扣分大项”。

(3)停车时车身距路边缘线不能超过50厘米

在进行“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和“靠边停车”这两个科目考试时,按照考试要求停车后车身要距路边缘线30厘米以内,超过30厘米扣10分,如果车身压边缘线扣100分。因此有些考试学员为了保险起见,“舍近求远”宁愿被扣10分也不愿意为了将车停在距离路边缘线30厘米以内而“冒险”被扣100分。

“新规”规定在“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和“靠边停车”这两个考试科目时,停车后车身距离路边缘线或人行横道边缘线50厘米以上的不合格。这样就限制了这种“应试心理”和“应试操作”的存在。

3.“新规”注重考核“实用驾驶”和“安全文明驾驶”

(1)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停车后需拉紧手制动

为了使得本科目操作难度降低和训练安全考虑,很多考试学员采取“脚刹起步”。但在日常驾驶中,如果遇到坡度较大的道路必须采用“边松手刹、边加油门、边起步”,“脚刹起步”显然不能满足这样的需要。

“新规”规定了停车后必须拉紧手刹,个人希望“新规”的起步标准是“边松手刹边起步”,但事实情况要到10月1日后才能见分晓。

(2)科目三考试增加了多处“回头观察”

“新规”在科目三考试中的“起步”时必须“侧头观察”改为“回头观察”,同时在“变更车道”、“超车”、“掉头”、“靠边停车”这些科目中增加了“回头观察”。

“新规”规定未按要求进行“回头观察”的评判为“不合格”,个人认为这绝对不是“小题大做”,因为站在“安全驾驶”角度考虑,“回头观察”是为了消除后视镜是盲区,消除安全隐患,这就显得“回头观察”意义重大。未按规定“回头观察”评判为不合格非常恰当。

(3)强化了转向灯使用的要求和评判

“新规”加强了对转向灯的使用要求和评判。一是将直接判定开转向灯少于3秒即转向为不合格,而原标准是扣10分;二是在科目二考试时增加了侧方停车和直角转弯两个项目必须开转向灯的要求。

车灯是车与车人之间、车与人之间交流的语言,正确地使用车灯,是驾驶人文明驾驶的表现,也是驾驶人安全意识的体现,因此,增加转向灯的扣分项目,很有现实意义。

四、驾校如何依据“新规”做好教学管理

根据“新规”特点驾校要做好的工作是“三加强”和“两推进”。“三加强”指的是:加强理论教学、加强学员基本功训练、加强教练员培训与管理;“两推进”指的是:推进新教学方法的制定、推进对在训学员的培训。

(一)加强理论教学

“新规”考验驾校的第一关是“理论教学”。长期以来,各驾校的理论教学要么“名存实亡”,要么只是进行讲“题库”、“答题技巧”和学员练习为主的应试教学。如此,学员靠“背题库”通过科目一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的现象非常普遍。

尽管考试题库一再增加,目前已经突破上千题,但考试合格率一直“居高不下”。“新规”调整了理论考试的试题内容和比例,突出了安全文明行车、典型违法行为认知等内容的考核。这样一来,考试题库肯定要发生变化。而新题库不可能提前公布,如果不进行全面的理论学习,靠“背题库”能否通过考试,真的是不得而知。

倘若科目一合格率大幅地下降,将使得科目二和科目三的学员人数大为减少,一方面“赋闲教练员”明显增加,他们的收入将收到较大影响;另一方面驾校培训成本也将加大。因此,驾校要开始将理论课按照《教学大纲》要求以及配套教材《安全驾驶从这里开始》组织进行理论教学,而非是“按题库教学”。

(二)加强学员基本功训练

建筑学的观点告诉我们,盖房子应先从打地基开始,地基越坚固房子就越牢固,地基不牢固房子就是危房。教学质量亦是如此,如果基础训练做得不好,学员的基本功差,考试时出现失误在所难免。教学规律也告诉我们:学员的驾驶动作要经过僵化、固化、优化的过程,学员的驾驶技能才能逐渐形成,这也符合“量变引起质变”的科学事实。

按《教学大纲》要求,学习C1型汽车驾驶的实际操作学时最低学时是40学时(其中模拟学时4学时),必要时还可以增加学时。倘若学员练习时间达到了规定学时,参加考试时把握性自然没得说。但有些驾校没有认真落实《教学大纲》,学时不够,学员的驾驶动作就不会达到优化阶段。有的驾校,十几个学员一车训练,学员一天也摸不了几把方向盘,这样的训练模式,只能让学员的驾驶动作停留在固化阶段甚至是僵化阶段,到头来考试合格率低实属正常。因此,让学员训练时间达到“质变”所需的时长,才能为适应“新规”打下基础。

(三)加强教练员管理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应对“新规”考验,驾校就必须要提高教练员的教学能力。因此,驾校必须对教练员进行教学培训和考核。

1.对教练员进行培训

组织教练员研究针对“新规”需要加强和改进的教学方法,例如:理论教学改进、如何使用二挡通过曲线行驶;在道路驾驶训练中,如何按要求进行“回头观察”等关键教学方法,根据研究编写新的教案。组织教练员认真学习和全面了解“新规”内容和要求以及新教案。

2.对教练员的教学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

“新规”倒逼驾校加强对教练员教学工作的监督和考核,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工作。

(1)做好考试数据分析,认真分析学员考试不合格的原因,从数据中找出教练员的教学短板和弱项;

(2)及时公布教学质量排行榜,对于教学质量高的教练员来说,公示“教学质量排行榜”是对他们工作最好的肯定,能够激发和保持他们的荣誉感和责任心,发挥他们的示范作用,起到带动其他教练员的作用,对于合格率偏低的教练员,“教学质量排行榜”如同一面镜子,能够使他们清醒的认识自己的差距,达到“知耻而后勇”的效果;

(3)加大教学质量奖惩力度,“新规”影响下,适当提高教学质量的奖罚力度是促进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建议增加对“教学高手”的奖励并实行末位淘汰制度。长期处于教学质量排行榜的末位的教练员,不但不能为驾校创造效益,只会给驾校带来“经济”和“口碑”上的双重损失。所以,为了驾校其他大多数员工的利益,可以考虑将其淘汰,绝对不能心慈手软。这样做,也是为了提醒其他教练员不能骄傲和落后,必须认认真真地对待工作。

(四)推进新教学方法的制定    

理论上,驾校教学依据的应当是《教学大纲》而并非《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教学大纲》包括了考试内容,也包括不考试的内容,而《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和方法》只是考试依据。驾校有义务按照《教学大纲》的教学项目、教学目标和规定的学时进行教学,如此根本就不用担心目前的“驾考新规”。当然,为了保证考试合格率,对于造成考试难度增加的“新要求和新标准”要着重进行研究。根据“新规”特点,结合实际教学可以从如下几个方面对教学进行强化制定新的教学方法,见下表。 

(五)推进在训学员的培训

毫无疑问,“新规”肯定会造成学员考试合格率的下降,下降幅度目前还不得而知。也许“新规”可能引发新一轮的“学员积压”,这势必对驾校的经营管理带来新的冲击。目前距离10月1日,“新规”实施的日子越来越近了。各驾校应当在此之前加快培训节奏,开足马力培训在训学员。10月1日后,就可“轻装上阵”全力以赴的适应“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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