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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7-05-27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7年5月19日,市政府印发了《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常政发〔2017〕60号,下称《实施意见》),5月24日,市政府召开全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动员部署会,标志着我市正式启动了国家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现就《实施意见》解读如下:

一、总体要求

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是缓解城市交通拥堵、提升人民群众生活品质、提高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的必然要求,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战略选择。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和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认识,建立健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长效机制,坚持统筹协调、创新开放、绿色智慧、公平人本的发展原则,在规划布局、设施建设、技术装备、运营服务等方面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城市公共交通规划优先、用地优先、投入优先、路权优先、财税优先,齐心协力推进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工作。

二、发展目标

通过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围绕多元化绿色出行、一体化综合衔接、智能化公交系统三大主题,形成以轨道交通、有轨电车和快速公交为骨架,常规公交为主体,自行车和步行等慢行交通为延伸,特色公交为补充的高效互补、多模式、多层次公共交通体系,将我市打造成为“特色鲜明、品质一流、公众满意”的国家公交都市,实现“幸福常州、魅力公交”的美好愿景。

到2020年,全市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达到55%,万人公交车辆标台数保持19标台以上,公共交通正点率达到95%以上,中心城区公交专用道设置率达到15%,全面完成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各项考核指标。

三、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重点任务从构建多元化绿色出行体系、打造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综合衔接、推进智能化公交系统建设和完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保障措施等方面展开,共分四部分15小点。

(一)构建多元化绿色出行体系

1.强化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管理

加强规划衔接。明确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在城市规划体系中的前置地位,理顺规划体制。构建完善以市政府为主导、多部门参与的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机制。

2.加快多层次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积极发展大运量轨道交通,加快推进轨道交通1号线、2号线建设,确保“十三五”期间1号线、2号线顺利投运;着力打造中运量公交系统,积极推进T1延伸线、T2和T3线工程建设;进一步加强快速公交线网的优化调整,做好快速公交与轨道交通、常规公交的网络一体化协调;积极发展特色公交系统,满足不同层次、差别化的群众出行需求;完善自行车和步行等慢行交通系统,积极发展公共自行车,解决公众出行“最后一公里”需求。

 3.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

加强公交专用道网络建设。以保障公交路权优先为主,兼顾城市交通组织和道路条件,科学编制公交专用道规划,重点突破公交专用道在城市核心区域、重要路段的建设,促进公交专用道尽早成网成环。

4.加强运力投放与新能源汽车使用

加大公交运力投放力度。加快车辆更新改造和老旧车辆淘汰,加快发展安全性能高、乘坐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新增和更新的公交车辆要优先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5.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精细化运营管理水平

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规范,重点突出城市轨道交通、公共汽(电)车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体系,制定并定期演练应急预案。

6.加强交通出行需求管理

科学引导市民出行方式调整。加强公共政策引导与舆论宣传,引导居民消费观念升级,倡导公共交通等绿色出行方式。合理引导个体机动化交通需求,尝试实施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建设驻车换乘系统和错峰上下班等需求管理措施。

(二)打造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综合衔接

7.推进公共交通枢纽场站体系建设

大力推进公交换乘枢纽体系建设,着力推进对外客运枢纽和轨道交通、快速公交、常规公交枢纽站的建设,实现轨道交通与快速公交、常规公交之间的客流转换。

8.保障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将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根据公共交通设施规划,编制公交基础设施用地目录,并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交通部门要会同规划、国土部门建立新出让地块配套公交首末站建设制度,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优先保障机制。

9.围绕轨道交通优化调整公交线网

根据轨道交通线路的建设计划,进行交通影响评价,提前做好交通组织方案,制定包括社会车辆通行方案、地面公交绕行方案、交通设施引导方案等内容的交通组织方案,最大限度地减少轨道交通施工期间对城市交通的影响。

10.加快公共交通换乘系统建设

根据轨道交通建设时序,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规划配建公交、自行车、步行和P+R停车场等换乘设施。研究交通换乘导向标志标识体系,结合交通组织设置合理诱导、标准规范、具有连续引导作用的标识及标志标线。

(三)推进智能化公交系统建设

11.改进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管理模式

加快推进公交车辆停车场管理系统、场站管理牌照识别系统等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完善公交企业ERP系统和智能调度系统,提升公交信息发布、车辆监控调度、车队管理和应急救援能力。探索城市公共交通与其他客运方式间、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与行业管理部门间的数据共享及业务协同。

12.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出行服务水平

深入推进公交一卡通建设,加快公交一卡通在城市不同交通方式中的应用,逐步实现公交一卡通跨省市互联互通。加强城市主要客流走廊新型公交电子站牌建设。进一步完善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查询与发布系统,依托“掌上公交”等应用平台,提供线路及站点查询、换乘查询、公交实时动态信息等服务。

(四)完善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保障措施

13.加强公交都市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

在城市公交优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基础上,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辖区人民政府和发改、经信、公安、财政、人社、国土、建设、交通、规划、城管、旅游、物价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常州市创建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领导小组,推动创建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14.加大对公共交通的财政扶持力度

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纳入各级政府公共财政保障体系,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大公共交通财政投入,积极争取各级财政资金对我市公共交通发展的支持。落实对公共交通发展的各类补贴、补偿机制,确保补贴、补偿及时足额到位,最大限度减轻公共交通企业的财税负担。

15.加强公交优先考核评价及社会监督

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年度报告制度,定期对国家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创建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每年向社会公布考核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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