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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64号
发布日期:2017-06-16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案由  关于解决我市公共自行车租赁历史问题的建议

建议人 赵 彤等16人

案由内容

深受广大市民喜爱的公共自行车租赁项目在我市虽然起步较早,但是在其发展过程中却是一波三折,很不顺利。按照政府当时提出的“政府不出资,按规划选址设置站点,由企业自愿投入,企业运作站点广告资源补贴运营”的项目营运模式,第一家企业投入这个项目仅一年多便发现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果断退出了。当时市民们面对无人管理和不再运营的站点设施及项目纷纷质疑,媒体也对此进行了深入调查和大篇幅的报道。于是第二家企业接手了该项目,并且依然按照老模式进行营运,在当时负责该项目管理的城管局、规划局要求下先后对55个布点进行了重新投入或建设,但该企业也因此而又陷入了困境。近十年来的实践充分证明我市公共自行车租赁项目运作模式本身存在问题,在实际营运中很难操作。对此建议我市: 

1、摒弃原本难以实际操作的项目营运模式,继而采取政府招标,企业竞标营运,政府适当补贴模式来进一步推动这一项目的拓展,通过进一步完善公共自行车租赁分布网络来更好地对接全市公共交通最后一公里,方便市民出行。 

2、对前面两家企业进行实事求是的营运评估。因企业自身原因造成的亏损由企业自负,而因政府承诺不到位导致的损失政府也应该承担责任给予企业适当弥补。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64号的答复

赵彤等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我市公共自行车租赁历史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2014年,根据市政府要求,市交通运输局开始着手致力于我市公共自行车系统研究。在充分借鉴其他城市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常州实际,编制了《常州市区公共自行车项目实施方案》、《常州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建设和管理办法》、《常州市区公共自行车考核评分细则》以及《常州市区公共自行车系统招标方案》。其后,又会同规划部门,完成了市区768个规划站点的实地选址和踏勘工作。2014年底,市交通运输局将《常州市区公共自行车建设项目实施方案》提交市政府相关部门征求意见,明确市区范围因轨道交通施工影响较大和资金问题暂不统一实施公共自行车项目,有条件的区域可以率先进行试点工作。                                       

2015年起,武进区和新北区局分别牵头启动本辖区公共自行车项目试点工作,采用“政府主导、财政投入、服务外包、政府监管”的运作模式,由永安公司负责实施。目前,永安公司共运营公共自行车站点229个,车辆4945辆,主要分布在武进区、新北区和南大街商业圈。其中,武进区运营公共自行车站点137个,车辆3000辆,未来两年还将再投放5000辆;新北区运营公共自行车站点86个,车辆1825辆;南大街商业圈运营公共自行车站点6个,车辆120辆,由南大街街道办事处委托永安公司实施。

2016年以来,共享自行车在全国一线城市迅速兴起,并逐步向二、三线城市扩展。共享自行车和公共自行车的发展,在解决市民出行最后一公里问题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同时对于缓解中心城区交通拥堵问题、降低污染排放、推进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有着积极意义。共享自行车较公共自行车对市民出行服务上更为灵活,同时还减轻了政府财政负担。

今年3月下旬,小鸣单车和ofo进驻我市,分别投放车辆3000辆和2000辆。尽管目前我市共享自行车发展处于少数企业试水阶段,但从发展趋势看,共享自行车在我市的大规模投放只是时间问题。针对市区公共自行车网点不足以及新出现的共享自行车等情况,我们按照市政府要求,牵头起草了《关于规范市区共享自行车健康发展的意见(试行)》。目前,该意见已提交市政府审议,待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市交通运输局积极支持公共自行车和共享自行车的发展,主动配合市各相关部门做好行业管理和规范引导,真诚服务市民群众出行最后一公里,为打造我市安全、便捷、绿色、高效的城市慢行系统作出积极贡献。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7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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