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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质量监督局发布2016年上半年全省水运工程质量状况分析报告
发布日期:2016-09-28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质量监督局发布2016年上半年全省水运工程质量状况分析

 

随着“十二五”时期一批水运工程建设项目全面建成,2016年上半年我省水运工程建设规模较往年有所减少,目前在建项目建设环境复杂、施工段落点多面少,质量监督任务依然繁重。各级质量监督机构积极推进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探索“品质工程”新要求,更新理念,提高精细化施工水平,加大水运工程项目监管力度,全省水运工程总体质量稳中有升。

上半年,我们认真抓好水运工程质量监督基础性工作,以施工标准化示范创建为抓手,以“品质工程”为目标,不断提升全省水运工程质量管理水平。

(一)认真抓好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示范创建工作。按照部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示范创建的要求,认真组织我省示范创建活动的全面开展。一是组织编写了我省《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实施方案》,二是按照部要求基本完成了《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指南》工作大纲编写,三是配合部完成了全国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示范创建第二次指导组会议,四是加强对示范创建项目的督查,统一思想,充分发挥参建单位主观能动性,先后多次至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推进项目的示范创建工作。目前九圩港二线船闸已完成了船闸主体标准化指南部分章节,苏申内港线也初步完成了内河航道施工标准化大纲初稿。

(二)完善地方标准规范体系。完成《江苏省水运工程建设管理统一用表》,《江苏省内河航道生态护岸工程质量检验标准》两个地方标准的评审,并修改完善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待正式发布后,进一步规范我省在建水运工程项目的建设管理和质量检验工作。

(三)认真把好工程交(竣)工验收质量鉴定关。2016年上半年,省局先后对杨林塘航道、芜申线航道、连云港徐圩防波堤、洋口港石化码头、太仓港协鑫码头以及航道工程中的9座桥梁进行了交工质量鉴定。对在交工质量鉴定中存在的问题下发了鉴定检查意见书,确保存在问题得到有效整改,严格按照《江苏省水运工程质量鉴定工作程序及标准》的要求对连云港30万吨航道、大丰港大件、石化、粮食、通用码头等5个项目进行竣工质量评定,并对交工验收后至竣工质量评定时间超过正常缺陷责任期的工程,重新组织第三方检测评估。

(四)强化在建工程项目质量的监督检查。上半年,省局组织对在建的九圩港二线船闸、苏南运河尾留工程、连云港徐圩防波堤等项目的中间质量监督检查,组织了全省航道在建16座桥梁的专项检查,对建设单位管理情况,施工、监理单位组织机构及主要技术人员履约情况,质量目标与计划的建立、执行情况,质量保证措施、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施工准备和施工阶段质量控制以及工地试验室运行等进行全面检查。共计发出质量通报和监督检查意见5份,督促参建单位进一步提高质量意识,规范自身质量行为,确保在建项目质量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下半年,省局将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紧紧围绕年度质量监督工作目标和要求,进一步理顺工作思路。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继续加大对工程现场的监督检查,及时跟踪问题整改情况,确保抓出成效。

(一)全面深入开展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活动。全力推进水运工程施工标准化活动,把施工标准化活动作为实施现代工程管理的载体和基础,继续深化落实各项要求,突出活动重点,完成责任清单、《船闸主体工程施工指南》编写等各项任务,并继续在标准化工作指导组和部安质司水运处指导下,做好标准化协调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严抓质量通病治理,以工匠精神和标准化工艺提升工程精细度。质量通病治理是施工标准化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水运工程参建单位要将质量通病治理作为日常工作,常抓不懈,追求标准化的结果就应体现在通病治理的成效上,不能本末倒置。施工单位要严格执行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加大对各施工作业班组的管理力度,强化内部质量监管,建立质量检查台账,确保“自检、互检、交接检”等质量验收制度的正常运转,把施工工艺的标准化作为主要工作来抓,以工匠精神打造精品工艺,从抓培训、抓现场、抓工艺、抓细节入手,采取奖罚分明的制度措施,规范施工人员质量行为,提高现场一线工人的积极性,确保通病治理取得成效。建设、监理单位要加强对航道工程施工队伍的质量管理,明确责任,完善监管措施,强化过程控制,发现问题,要及时下发整改指令,保证工程质量处于受控状态。通病治理要从源头抓起,设计单位要从施工角度出发,使设计便于施工、便于施工单位投入,便于工程质量的提高。

(三)加强专业培训,促进监理水平不断提高。认真学习贯彻《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现场监理机构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施工监理总监负责制实施办法》。各项目在开展施工监理招投标工作时,应按照规定选择满足要求的监理队伍,配齐配足相关专业监理人员。项目总监应按照总监负责制的要求,加强现场监理组织机构的管理,履行总监职责。建设单位要加强对监理单位履约考核,各级质量监督机构要加大对监理工作的检查力度,要将监督检查结果与信用管理挂钩,切实规范监理行为,同时,加强对一线监理人员的业务培训,落实监理职责,保证监理服务质量。

(四)以抓主体工程的责任心,做好工程扫尾工作。今年在建工程主要是分散段落的护岸和疏浚等扫尾工程,质量管理难度大,各级监督机构要深入一线,加强对尾留工程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参建单位,以抓主体工程的责任心,完成扫尾工程,确保工程圆满收官。

(五)加强勘测设计单位责任心。各参建单位要以高度责任心和质量意识,重视施工试桩中出现的各种特殊情况,特别是对河网地区、地质突变等情况,要及时反馈,勘测设计单位要及时调整。同时,建设单位要做好施工图的审查工作,落实勘测设计单位责任,对难以判断的地质情况,加密勘探,保证工程设计始终符合现场实际情况。

(六)开展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下半年要在水运工程质量监督行政执法工作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监督工作现状,通过采用行政处罚手段加大对质量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逐步形成用行政执法处理质量问题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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