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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普通国省道公路迎国检公路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方案解答
发布日期:2015-05-25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一、工作任务及目标

 

   (一)通过规范有效的路政管理,消除非法占(利)用或损坏公路的行为,增强沿线群众爱路护路和依法用路的意识,消灭影响使用的“脏、乱、差”现象,改善公路“快速”“安全”通行的品质。做好迎国检各项准备工作,以“畅安舒美”示范路为标准,全面组织路域环境综合整治,实现路域环境“八个无”,即交通标志前后500米无广告;无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无违法搭接道口和占用挖掘公路;无违法跨越和穿越公路的设施;无违法非公路标志;无路基路肩边坡非法种植物;无摆摊设点和打谷晒场;无公路用地范围内堆积物。

 

   (二) “基础管理”配套规范,资料齐全,台账清晰,数据准确,有效策应路域环境路政形态。使用路政管理系统和市路政巡查成效监管系统开展巡查、执法、许可、监管、决策(统计、分析)及行政权力网上公开运行等路政事项。巡查日记(纸质、电子)记载的时间、天气、路段、内容、处理、巡查人及签字等正确无误,与相关执法、许可卷宗及清(排)障文书等一一对应,日(夜、步)查事项与频率符合规定,无错、漏、补填制错误或巡查情形与实际冲突逻辑错误。执法、许可卷宗,填制及时,内容全面,数据准确,归档及时,准确体现路域环境管控状态,有效支撑示范路创建管养成效,无路况与卷宗、制度与管理、支队与大队、路政与养护、纸质与电子相互矛盾。

 

 

    二、工作步骤及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20日-5月30日)

    辖市区路政大队成立公路路域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统一领导,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5月26日前报市公路路政支队),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提前做好与法院、国土规划、公安交警、工商、城管等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

 

   (二)宣传发动阶段(6月1日-6月20日)

    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和公路阵地开展宣传活动,让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支持、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同时,对辖区内公路沿线的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特别是对违法建筑、马路市场、非标、乱堆乱放(含废品收购站)违法行为要登记造册,明确重点治理路段,并做好人员、车辆、法律文书等方面的准备工作。

 

   (三)集中整治阶段(6月21日-8月30日)

    根据排查情况,对违法行为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的,要立即启动行政处罚(处理)、行政强制程序。对问题比较突出的路段,支队将根据各大队具体实际,调集力量集中整顿。各大队按下列时间统一行动:① 6月21日-7月20日重点开展摆摊设点、马路市场专项治理;② 7月20日-8月10日重点开展违法非标专项治理;③ 8月10日-8月30日重点开展占用公路堆放物料(废品收购站)、污染路面(抛洒滴漏)、桥梁隐蔽部位专项治理。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9月15日)

    各大队进一步巩固治理和整治成果,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自检和总结,及时统计上报有关数据,工作总结于9月8日前报市路政支队。9月10日开始,由支队组织检查验收,检查结果纳入年末绩效考核。

 

    三、工作措施

 

   (一)坚持政府领导,加强部门协作。各公路路政大队要主动向上级交通主管部门汇报,特别是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对畅安舒美示范路创建工作的支持,建立“政府主导、公路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力争将路政管理执法工作纳入当地政府和乡镇绩效考核范畴。要主动与法院、公安交警、国土资源、工商、城管、公路沿线乡镇等部门和单位沟通协调,建立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及时解决整治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治理力度和治理成效。

 

   (二)加强舆论宣传,营造良好的治理氛围。一是宣传形式要多样化。既要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进行宣传,又要利用公路设施(公路沿线宣传按照统一口径、统一式样进行,每10公里不少于一处公路法规宣传标语)、出动宣传车、散发宣传单进行宣传,还要深入公路沿线单位、厂矿、企业和老百姓家中宣传、动员;二是要持续开展宣传,宣传工作要贯穿整治工作的始终;三是要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

 

   (三)专项整治与综合治理相结合。重点对路域环境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治理,同时要开展公路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标准化站队建设、公路服务功能建设和公路“三乱”治理,全面塑造公路行政执法良好形象。要推进群防群治工作,深入发动公路沿线群众、广大司乘人员积极参与整治活动,养成自觉爱路护路的良好习惯。

 

   (四)集中治理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开展集中治理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一是要建立路域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要进一步完善路政养护联合巡查机制,强化日常路政巡查,路域环境治理要实现常态化;二是要加强与公安交警部门的协作,充分发挥交通监控设施的作用,打击损坏交通安全设施和抛洒滴漏危害公路通行安全的行为;三是要建立预防公路“三乱”长效机制。要建立媒体、社会、自身“三位一体”的公路“三乱”举报监督机制,要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回访制度。四是要完善检查考核制度。要建立和完善目标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考核评价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

 

   (五)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为先的原则。在集中整治过程中要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开展整治工作,要提前宣传发动、提前下发整改通知。同时要严格遵守《路政文明执法管理工作规范》,做到文明执法,要做好违法行为人和管理相对人的思想工作,耐心说明违法行为的危害性,动员其自行纠正,不激化矛盾,及时化解可能出现的矛盾。

 

   (六)加强督查和指导,建立考核体系。市路政支队要切实加强对路域环境集中整治工作的督导,要对整治进度和存在的问题定期下发通报,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地方和单位要进行约谈,对已经完成的工作及时组织验收。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工作责任,治理任务要分解到路段、分解到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充分利用路政巡查成效监管系统结合日常督查、季度检查进行考核评价,考核结果作为对单位、个人评议考核的依据。

 

   (七)加强数据统计和信息报告工作。对集中整治工作情况要及时统计上报(数据、图片和影像资料等),要及时总结治理工作经验,反馈存在的问题,工作进度实行一周一报(报表另发),任务完成情况按阶段上报,特殊情况随时报告。

 

 

  (公路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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