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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的热点解答
发布日期:2015-11-25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管理工作,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交通运输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定本制度。 

    一、《制度》的适用范围有哪些?

    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等工程项目相关单位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二、何为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

    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导致发生重大及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环境或物的不安全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存在的缺陷。

    三、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包括哪些内容?

    交通运输部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开展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以及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施工安全管理实际,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及重大事故隐患行业基础清单:

    公路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分为辅助施工、通用作业、路基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5个工程类别,包含了工地建设、围堰施工、挂篮施工、模版作业、支架作业、特种设备设施作业、高边坡施工、爆破施工、深基坑施工、墩柱施工、梁板施工、拱桥施工、洞口边仰坡施工、洞内施工、瓦斯隧道施工、防火防爆16个施工环节共30类隐患。

    水运工程重大事故隐患清单分为辅助施工、通用作业、码头工程、航道整治、防波堤及护岸工程4个工程类别,包括工地建设、围堰施工、支架作业、模板作业、特种设备设施作业、施工船舶作业、水下爆夯、沉箱浮运、深基坑施工、铺排施工10个施工环节的19类隐患。

    四、工程建设过程中,各参建单位如何依照清单进行施工管理?

    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是工程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应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制度,明确管理程序、管理内容及相关职责,督促所承建公路水运工程项目的派出机构做好工程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施工单位在承建的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开工前,依据工程实际,参照有关清单,制定工程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以下简称“工程项目清单”),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发布,并向施工企业法人单位备案。要将工程项目清单纳入岗前教育培训,并在相应作业区域公示。

    当工程建设条件、施工环境、施工作业内容等发生变化,施工单位应对工程项目清单及时调整,并经审核重新备案。

    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参照工程项目清单开展事故隐患排查,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作业区域应立即停止相关作业。根据重大事故隐患建立治理台账,台账应在工程项目清单的基础上明确治理负责人、治理时限及治理措施。按照治理措施进行隐患消除,治理完成后,由治理责任人签认并将治理台账存档。

    施工企业法人单位、工程项目监理、建设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的工程项目清单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

    五、监管单位有什么处罚措施?

    县级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其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依据职责应对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的重大事故隐患清单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工作开展不到位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列入重点名单以及行政处罚等相应措施。

    

    (市质监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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