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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24号
发布日期:2015-06-12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关于在我市提倡出行拼车以减轻道路拥堵并节能降污的建议

    梅旭忠

案由内容

    我市目前的机动车保有量已达80万辆以上,近几年每年以净增9万辆以上的速度在增加(新车上牌数在10万辆以上,旧车出区域数量3万辆左右)。汽车走进千家万户,这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象征。但是汽车业快速发展也带来许多问题:一是道路拥堵问题,政府在道路建设上的速度似乎总也满足不了
    汽车发展的速度,高峰时道路变成了车龙;二是污染的问题,噪音和尾气排放的污染,尤其是后者,城市频繁出现雾霾及PM2.5超标中20%的原因在于尾气排放;三是能源消耗问题,中国本来就是资源贫乏且大量耗能国家,汽车的大量上路加剧了这个问题;四是安全问题,交通事故不断增加;五是停车问题,各个小区及公共场所车满为患,因车辆问题引发的纠纷也层出不穷。
    然而,在汽车增加带来许多问题的同时,车辆本身的利用率却是极低,在上下班高峰期,以面广量大的小车而言,60%的车是单人驾乘,80%以上的没有达到满载或基本满载,出租车也大部分是半载而行,资源及能源浪费极大。西方一些国家对空载现象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我国的许多大中城市也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积极设法使车辆使用资源得到最大利用。常州作为较发达的中小城市,虽然暂时尚不会有限购、单双号限行等方法出台,但是及早介入是必需的,而采取出行拼车是投资最小、效果最明显的方法。
    鼓励市民出行(上下班、节假日出游、出外旅游)拼车,鼓励出租车顺道带客,节能、降污、减堵、增收,利远大于弊,要正确区分与黑车的本质区别。建议政府采取措施鼓励提倡市民出行拼车,只要在管理上得当、制度上健全、手续问题上规范,相信常州的城市交通会有极大的改观。

 

 

关于对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

0124号的答复

 

梅旭忠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在我市提倡出行拼车以减轻道路拥堵并节能降污的建议收悉。

首先,感谢你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

随着城市人口和机动车保有量的不断增加,环境污染、高峰时段交通拥堵、打车难等问题突出,利用私家车或通过出租车拼车出行已成为市民的自发选择。

对此,我们鼓励广大市民(同事、朋友、熟人之间)在上下班、节假日外出时拼车出行。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部分私家车以盈利为目的、长时间存在有偿拼车行为的,属于非法营运,扰乱了客运市场秩序,运管部门将予以严厉打击。

针对出租车拼车问题,运管部门已出台了相关规定加以规范:驾驶员必须在征得第一乘客同意的情况下才可拼车;若第一乘客同意拼车,第二乘客也愿意乘坐,驾驶员不得拒载;对于合乘部分的车资,驾驶员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的7折向双方收费;如果拒载或未按规定收费,驾驶员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同时,我们提倡交通高峰期在特定区域实行拼车。在火车站南北广场、高铁北站、机场等旅客集散地,安排管理人员在出租车上客点维持秩序并倡导拼车。以火车站北广场为例,在高峰期乘客较多时,现场管理人员会主动询问乘客目的地,在征得乘客同意后,安排同方向乘客拼车。

除拼车外,我们也鼓励和引导广大市民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方式,提高道路资源利用效率,改善城市环境。

恳请一如既往地关心交通运输工作,并提出宝贵意见。

 

此致

 

敬礼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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