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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交通船闸中小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4-02-24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省交通运输厅航道局为了加强和规范船闸中小修管理,提高船闸养护质量,保持船闸处于良好技术状态,保障船闸安全运行和畅通,根据《江苏省航道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船闸管理办法》、《航道养护管理规定》、《江苏省航道养护管理办法》、《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工程预算编制办法及定额》(DB 32/T 2174)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并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为更好的贯彻《江苏省交通船闸中小修管理办法》现解读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交通运输部门管理的船闸。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6章,31条。包括总则、前期准备、实施管理、竣工验收、考核管理、附则。主要内容如下:
    1.明确了船闸中小修的定义和基本原则。
    船闸中小修是指对船闸及其基本设备、设施进行预防性保养和轻微损坏部分的修补,是船闸养护的基础性工作。船闸中小修分为船闸中修、船闸小修,其中船闸小修分为例行保养、定期保养、专业保养、专业检测和二类小修等。
    其中船闸二类小修,是指由设区的市航道管理机构、苏北航务管理处按计划立项的维修及养护项目,一类船闸单项经费在2-5万元;二、三类船闸1-3万元。船闸中修,一般是指对船闸某个部位的单项维修养护项目,一类船闸项目经费在5-30万元,二、三类船闸3-30万元。
    船闸中修应当贯彻“养护为主、适当改善、确保安全”的原则,船闸小修应当实行“预防为主、勤查勤养、主动维修”的原则,保证船闸基础设施、设备的完好。
    2.明确了船闸中小修前期准备中的管理方式和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
    船闸中小修实行分级管理:省航道管理机构负责对全省交通船闸中小修项目进行检查和监管;设区的市航道管理机构、苏北航务管理处负责对辖区内船闸管理单位中修项目的审批和小修项目的检查、监督和管理,船闸管理单位负责船闸中小修项目实施。
    船闸中小修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维修养护项目的名称、实施原因、主要工程量、项目预算、进度安排和维修质量标准等。
    3.明确了船闸中小修实施管理中涉及到的船闸小修保养实施分类和范围。
    船闸小修保养分为:例行保养、定期保养、专业保养、专业检测、船闸二类小修
    船闸小修实施范围包括:土建设施、闸阀门、电气设备、机械设备、绿化、船艇、柴油发电机组。
    4.明确了船闸中小修的竣工验收的条件。
    按照要求完成全部施工合同内容;
    工程质量均合格,相应报验资料齐全,并且经过监理检验认可,通过质量评定;
    报批、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资料完整,并且由施工、监理提交管理报告;
    土建设施、闸阀门、机械设备、电气设备、绿化、船艇、柴油发电机组达到完好标准。
    三、需要强调的几点
    1. 船闸中小修鼓励应用养护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方法,积极改善船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延长其使用寿命以及船闸大修周期。
    2. 船闸中小修项目应当采用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或者询价等方式发包,并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船闸机电等专业性较强的中小修项目可根据船闸实际情况,由船闸管理单位或者船闸应急保障中心负责实施。
    3. 船闸中小修经费应当专款专用、单独立账,严禁挪用,费用支付应当由经办的技术人员签字、部门领导审核、财务会办和船闸管理单位领导审批。
    4. 船闸中小修通过竣工验收后,实施单位应当及时按要求整理出完整资料,并按《江苏省内河航道养护档案管理办法》要求整理立卷,装订成册。

 

(市航道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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