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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第0148号
发布日期:2014-05-19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由:舒文

人:关于城际铁路沿线噪音扰民问题要求安装隔音墙的建议

案由内容:由于城际铁路距离紫云苑小区只有50米左右,自2010年7月通车以来给紫云苑小区沿线居民带来了严重噪音困扰问题,特别是老年人、青少年学生等人群,使人长期处在噪音干扰中不能正常休息,影响居民身心健康。经常有居民到社区反映情况,曾多次通过网络发帖并准备到政府机关集访,都被社区做工作劝阻。根据居民建议和要求。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在城际铁路紫云苑小区沿线安装隔音墙,解决噪音扰民问题。

 

 

关于对常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

0148号的答复

舒文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城际铁路沿线噪音扰民问题要求安装隔音墙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沪宁城际铁路建设职责分工

沪宁城际铁路的建设主体是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原铁道部与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沪宁城际铁路工程建设的职责分工,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铁路本体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等工作,沿线地方政府负责征地拆迁工作。噪音防治工作主体是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二、关于沪宁城际铁路常州段噪音敏感点

自2010年7月沪宁城际铁路铁路通车运营以来,经市环保局调查,我市沪宁城际铁路沿线涉及噪声敏感点共64个,其中距铁路30米范围内有16个、30米范围以外的有48个;城市区域11个、乡村区域53个。群众反映较多的区域有天宁区、新北区及戚墅堰区。

三、关于噪音标准和环保监测情况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环审【2007】59号《关于新建铁路上海至南京城际轨道交通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第二条第二款“距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处的噪音应符合昼间70分贝/夜间70分贝的铁路边界噪音限值标准”。

为全面掌握沪宁城际铁路在运行过程中的噪音状况,我市环保局根据GB12525-90《铁路边界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组织相关部门对沪宁城际铁路沿线若干噪声敏感点进行了现场监测,从监测数据看,铁路两侧30米范围内的噪音值在列车通过时全部超标;30米范围外的噪音值在列车通过时部分区域满足标准、部分超过标准。

四、关于我市向上反映噪音事项

2009年底,在得到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声屏障设计的信息时,铁路办立即通知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工程部带领设计单位(中铁第四勘察设计院)步行对我市范围内全线进行了调查,并对需要设置声屏障的地段进行了标注,请设计单位务必要设计声屏障,但设计单位和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在实施过程中未按照我市要求进行实施。

2010年通车以来,针对沿线群众的呼声,铁路办多次以书面报告、当面汇报、会议通报等形式向江苏省铁路办公室、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反映,但收效甚微。

2012年,戚墅堰区的群众通过“省长信箱”向省政府反应铁路噪音问题,被列为省长督办信访件,省环保厅领导、专家到戚墅堰区站北社区进行了现场调查,认为铁路噪音是事实,但铁路部门至今尚未采取措施。

五、关于下一步措施

一是铁路办和市环保局继续分别向省铁路部门和省环保部门反映沪宁城际铁路沿线噪音问题,恳请上级督促沪宁城际铁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噪音防治措施。

二是因沪宁城际铁路至今尚未开展竣工验收,竣工环保验收也未开展,铁路办将会同市环保局在竣工环保验收时提出我市沪宁城际铁路沿线噪音问题,请铁路部门在竣工验收时明确噪音处理措施。

感谢你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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