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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256号
发布日期:2014-05-19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由:安全出行 错时出行——关于老年人在早高峰时段乘坐公交不免费的建议

人:孙婉如等22人

案由内容:每天早上7点到9点,是市民出行高峰时段,学生上课,年轻人上班,老年人买菜、去公园锻炼……,大多数的公交车都呈现出一片拥挤不堪的景象,其中将近半数是白发苍苍的老年人,出于安全考虑,公交车行驶还需谨慎小心,以免意外发生。2006年以来,我市坚持公交优先发展的战略,着力提升公交服务品质,降低票价,让利于民,使公交逐步成为广大市民出行的首选。自2009年开始又实施了70周岁以上老人免费乘坐公交,60—69周岁的老人刷卡五折优惠的政策,一方面给老年人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便利,但同时因为坐车免费和优惠,造成高峰时段老年人和许多上班族、上学族一起挤公交、争座位,跌伤碰撞事故时有发生,因此许多市民反映,制定公交便民惠民政策既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权益,也要统筹考虑社会效益,老年人乘坐公交享受减免政策的同时,可以区分时段,尽量错开高峰期。

据统计,2013年1月—11月,常州公交客运量为32605万人次,其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出行就达到3368万人次,占总客运量的10%以上,而且这部分老年人的出行大多就集中在早高峰时段,造成早高峰时段老人和上班族争夺公共交通资源的现象,而且大量客流拥挤给老人安全出行也带来很大的风险。

为此建议:在早高峰上午7—9点时段,晚高峰下午4:30~6点时段老年人乘坐公交应与普通市民一样享受优惠,不再免费,从而引导鼓励老年人出行错开高峰时段,让老年人更安全,让年轻人更方便。同时,政府也要继续加大对公共交通的投入,确保市民出行更加安全便利。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委员提案

0256号的答复

孙婉如等委员:

你们提出的“安全出行,错时出行—关于老年人在早高峰时段乘坐公交不免费的建议” 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2009年7月,省政府出台文件(苏发〔2009〕5号),明确规定7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乘坐城市公共汽车和地铁电车,60~69岁老年人可享受半价优惠,外省来苏的老年人享受本省老年人同等优惠待遇。

老年人优惠乘车的政策,充分体现政府对老年群体的关爱,受到广大老年人的欢迎。据统计,常州市区目前每天有6万多人次的老年客流,是2009年未免费前的三倍。老年客流的大量增加,在方便老年群体出行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社会问题,如早晚高峰时段老年群体与上班族争抢公交资源、老年人车内客伤事故增加等。

鉴于老年群体出行的时间可控度大,为缓解高峰时段公交压力,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我们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以及网络等舆论平台,宣传、引导老年人错时出行,鼓励老年人合理安排时间、错峰出行。同时,充分发挥公交“老幼病残孕”专座的扶残助老作用,确保老年人乘车安全。

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2014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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