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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运管处走进《政风热线》解答运输行业管理问题
发布日期:2013-02-28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3年2月27日-28日,常州运管处处长许晓枫、副处长蒋青等人先后走进直播室,参与我市政风热线,面对面接受群众监督和投诉咨询,并就出租汽车油运价联动、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休假制度、打击无证非法经营、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应对及实施情况、花博会保障等一系列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了详细的解答。

 

(一)出租汽车行业管理

 

    问:全国好多地方都在取消或降低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常州能跟上步伐吗?常州目前的油运价联动机制是怎样的?

 

    答:根据常州出租车行业实际情况,为保持出租车运价稳定,常州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此次暂不作调整,仍然执行“9+1”模式。

    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政策,其主要作用是在燃料价格频繁变动的情况下,保持出租汽车运价的基本稳定,维护出租汽车驾驶员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主要方式是在综合测算成本的基础上,通过设定“启动点”和六个月以上的“观察期”,以“附加费”这种价格调节形式,确保燃料价格上涨的合理消化以及出租汽车运价的基本稳定。

    目前,常州使用双燃料的出租车已达95%,2012年4月10日,车用天然气价格也上调了,但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并没有调整。根据常州物价局、交通运输局、财政局联合制订颁发的市区出租车运价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机制,常州自2010年6月1日零时起,第一次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即“9+1”模式,当时常州93号成品油价格为每升6.53元,此后成品油价格多次上调,现在93号成品油达到每升7.97元,在这期间,常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也没有作出调整。另据了解,我们周边城市也根据各市的“油运价”联动机制文件收取燃油附加费。

   

    问:乘坐出租车还要收取空驶费?现在常州城区范围已经大幅度扩大,超过6公里就收取空驶费是不是应该调整?还有,为什么有时候同样的路程收费不一样?

 

    答:空驶费”此项收费确有其规定,就是在出租车行驶达到6公里后开始收取,也就是说,3公里以内,车辆的起租费9元;3-6公里以内,每公里1.8元;6公里以上如属双程(即来回),车价仍按1.8元/公里价收取(此时驾驶员应按下计价器上双程按钮);如属单程,每公里加收50%回程空驶费,即1.8×(1+50%)=2.7元/公里。

    如果要变更出租车空驶费的公里数,需要会同物价部门进行研究,经过召开听证会以及上报上级部门等程序,目前常州地区还没有要变更的计划。

    其实乘坐出租车时,路程和车速都有讲究。当出租汽车行驶时速低于12公里/小时时,计价器计程的同时也自行计时,计时累积每满5分钟,将计费1车公里单价金额,即1.8元。夜间23:00起至次日凌晨5:00,出租汽车租价加收30﹪的夜间行驶费。按规定,除计价费外,乘客还得支付每车次1元钱的燃油附加费。如果再根据“四舍五入”的计算方法,加起来即为每公里3元钱,这便是为什么我们在乘坐出租车的过程中,偶尔会发现计价器从20元直接跳到23元的原因。

 

    问:因工作原因,我出行经常需要“打的”,但往往等候半小时等不到一辆空车,特别是高峰期间和雨雪天气,等到一辆空车更难,请问,运管处如何来解决市民“打的”难的问题?

 

    答:我市目前共有出租汽车2542辆,按常武地区户籍人口计算,我市的出租汽车万人拥有辆为11.1辆。从我们周边城市来看,南京为21.5辆、苏州为15.8辆、无锡为17.12辆、镇江为14.17辆。常州的出租汽车万人拥有辆虽然经过我们2010年的扩容,但仍低于周边城市,这是第一。第二、我们必须密切关注驾驶员的营运收入。根据我们GPS的统计数据,目前,我市出租汽车的平均实载率为64.9%,已经远远高于扩容的起点线。针对市民“打的”难的问题,我们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做工作。一是:2013年,我们计划对我市出租汽车进行适度扩容。报告已经报省政府。预计在花博会前投放市场。二是:提升改造我市出租汽车电话叫车系统,由目前的三方通话改为抢答式,来提高电调效率,提升电调成功率。三是:不断鼓励出租汽车驾驶员进行错峰交接班。对2010年增加的出租车和今年新增的出租汽车规定一律不得在下午4:30-6:00之间交接班。同时对高峰时段进行交接班的车辆加强管理,实现交接班牌制度,必须恪守同向载客的义务。我们设想通过以上几个方面的努力来逐步解决市民“打的”难的问题。

 

    问:我是一名出租汽车驾驶员,请问我们什么时候实现驾驶员的休息休假制度?

 

    答:2012年初,交通运输部、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发文,要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出租汽车行业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活动,其中一项重要的内容就是要求保障驾驶员的休息权。根据国家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出租汽车行业的现状,就出租汽车驾驶员的休息等问题,我们开展了全面的调查摸底,发放5600份问卷调查表,广泛听取驾驶员的意见和建议。根据调查的结果,我们决定从2013年元月1日起,在我市公司化经营车辆驾驶员中实现驾驶员轮休制度,每月保证驾驶员休息两天。实行息人不息车、驾驶员替代班、免收承包金的方式。一季度为试运行阶段。在试运行阶段,我们还将广泛听取驾驶员的建议和意见,来逐步改进实施方案,把好事办好,让驾驶员满意。争取在2季度正式推出这项制度。

 

    问:我是一名出租车司机,经常听到身边的驾驶员说只要有乘客投诉我们,运管处就要对我们进行处罚,是否是这样?

 

    答:目前,我们96196接到的关于出租车方面的投诉平均每天26起左右,主要涉及到拒载、故意绕道、超运价收费和驾驶员服务态度不好。这四类投诉占总投诉的80%左右。所有的投诉,我们都要经过认真仔细的调查核实。经过我们的调查核实,有责投诉大概占总投诉的30%左右。特别是涉及到拒载和故意绕道方便的大部分投诉是由于乘客对我们出租车管理方面的要求和规定不了解和不熟悉产生的。例如:乘客要求驾驶员在南大街或其它禁止掉头的路段掉头,或者是要求驾驶员在禁止左转弯的路口转弯,还有五个乘客要求乘坐同一辆出租车等等。

    乘客的投诉,经过我们调查核实,投诉如果成立,当然要进行处罚和计分考核,如果投诉不成立,也就不会处罚和计分。

 

(二)运政法制篇

 

    问:打击“黑车”效果怎样?

 

    答:去年以来,我处针对市区非法营运有所抬头的现象,将整治“黑车”作为年度重点工作,联合公安部门,每个月都展开对“黑车”的专项整治。先后组织了24次联合执法行动,重点打击市区范围内黑站点、“黑车”等重大违章营运行为,取缔了火车站北广场、路桥市场、常州一院、三角场小商品市场等四个“黑车”窝点。联合执法活动形成了明显的管理合力,市区主要路段非法营运车辆明显减少,市内各大客运站场周边及重要路段客运秩序明显良好。

    在组织对非法经营有效打击活动的同时,我处还加大舆论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电台、报纸等途径宣传非法经营的危害性,劝戒市民不要乘坐“黑车”,以期进一步压缩“黑车”生存空间,保障合法的出租汽车经营权益。

    据统计,2012年常州市区共查处“黑车”700辆,全部登录在线稽查,依法处罚。

 

    问:火车站等地区“黄牛”“黑车”整治的有关情况?

 

    答:为打击常州火车站地区“黄牛”拉客和“黑车”非法营运,维护客运枢纽等地区秩序,采取了以下措施:

    1、建立长效监管机制:一是严打黄牛。公安部门牵头,联合火车站、城管等部门加大对南、北广场黄牛的打击力度,采取定点看守、机动巡逻等方法,挤压黄牛的生存空间,坚决杜绝黄牛喊客、拉客现象。二是取缔黑车。对黑车聚集地,由运管、公安派员长驻。三是加强巡查。交通运管部门与公安交巡警部门密切配合,在客运枢纽周边主要出入口以及重点路段加强路面巡查,一旦发现可疑车辆从事非法营运,将严格依法进行处理。

    去年4月,交通和公安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市区打击黑车长效管理机制的工作意见》,8月份在运管处成立了警务室,进一步确定了工作目标,明确了职责,确定了长效管理机制。

    2、开展专项整治:我处联合公安部门,自去年八月成立警务室以来常态化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对“黄牛”、“黑车”开展整治。仅今年1月份就查处黑车166辆。

 

    问:运管部门在保障市场秩序上做了哪些工作?

    答:为维护好春运市场秩序,确保广大旅客安全便捷出行,常州运管部门启动春运专项稽查行动,重点加强对长途、短途客运车辆的监管,严查站外组客、超范围经营、不按核定站点上下客等违章行为、高速路口和城乡线路“黑班线”以及客运站、火车站周边及旅客集中地无证营运“黑车”。1月份以来,常州运管部门共出动稽查人员2180余人次,检查车辆22400余辆次,查获各类客运违章车辆384辆次,其中“黑车”202辆次,有力地打击了非法经营行为,维护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为春运安全有序运行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三)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篇

 

    问: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和原来有什么不同?

 

    答:2012年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首次联合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2013年1月1日已正式实施。考驾照的培训学时、教学内容、考试内容都将有较大变化,《机动车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主要特点为:

    1.新《大纲》培训由原来的四个阶段改成了三个阶段,每天理论培训学时由原来不能超过6个学时改为不能超过4个学时,操作培训还是维持原来的4个小时不变。

    2. 新《大纲》的培训学时有了变化,除A3、B1培训学时有所增加,其他各个车型培训学时都是减少了。因为A3、B1是可以直接初领的大中型客货车辆,其他大中型客车辆都需经过增学。

    3. 新《大纲》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单独列出。原来在第一阶段学习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作为第三阶段的理论部分,指导第三阶段实际道路驾驶训练,并在第三阶段路考合格后,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纲单独列出该部分。新《大纲》将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驾驶习惯养成教育贯穿于各阶段教学的始终。在教学及考试内容中首次加入了违法行为综合判断的内容,以提高学员对事故的防范意识。

    4. 新《大纲》更加注重实际驾驶能力的培养,设置了非常实用的培训项目。新《大纲》增加了“跟车”、“通过人行横道”通过学校区域”等项目,都是从实际驾驶需要出发而设计的;在培训学时安排上加大了基础操作及实际道路训练比例。小型车取消了单独桩考,改为倒车入库考试,只要求“在运动中操纵车辆从两侧正确倒入车库”,强化了基础操作训练及实际道路训练。

 

    问:新《大纲》实施以后,考试合格率有所降低,是为什么?行业管理部门采取了什么措施?

 

    答:2012年12月17日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了《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这次的大纲是历史上第一次由交通运输部和公安部联合下发,大纲内容把培训和考试合二为一,所以各驾校一定要严格按照大纲和教材教学,才能提高培训合格率。现在各个驾校考试合格率低主要原因是:

    1.科目一考试:以往的科目一考试,考试题库是对外公开的。很多考生都觉得科目一考试比较简单,甚至不用到驾校学习,只要在网上做一做模拟题、背一背题库记住答案,基本就能通过了。但是,新交规施行后,科目一题库已经全国统一更新,内容保密,并且今后也将不再公布模拟题库,而一些驾校和学员依靠题库的观念根深蒂固,不认真组织学员进行培训。

    2.科目二考试:以往是桩考加上“九选三”再次考试,现在是训练和考试均为5项”,即倒入车库、坡道定点停车与起步、侧方停车、曲线行驶和直角转变5个项目,考试是一气呵成,中途不得中停。

    3.科目三考试:科目三考试分两部分,第一部分是道路驾驶技能考试,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第二部分是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主要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以及发生交通事故后的处置知识等内容。考试试卷由50道题目组成,题目以案例、图片、动画等形式为主,题型为判断题、单项选择题和多项选择题,增加了考试难度。

    管理部门采取的措施

    1. 要求全市驾校购置多媒体设备,安装视频监控,按照新的培训教材开展理论培训。

    2. 要求全市驾校建设调整训练场地,合理设置训练科目。

    3.结合新《大纲》组织全市理论、操作教练员进行了继续教育培训。

 

    问:新《大纲》实施以后常州驾驶员培训价格是否也将开始涨价?

 

    答:根据《江苏省机动车驾驶人培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明确驾培经营者自主制定学时单价收费标准,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培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报所在地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后公示。驾考新规实施以来,全国各地都开始出现涨价现象,一线城市普遍上涨了25-30%左右,而常州并没有出现涨价现象,还是按照各驾校原来公示的价格收费,维持在4200元-4500元左右。我们在2013年1月份已经开始对常州一些驾校的收费情况进行调研,培训成本进行核算,将会尽快同物价部门商量培训价格备案事宜。

 

    问:我市仍不能增学A2驾驶证,为什么?什么时候可以培训?

 

    答:1.根据《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433-2004)和《机动车教练场技术要求》(JT/T434-2000)要求,对于增加牵引车培训的场地要求较高,另一方面,我市增学A2牵引车准驾车型培训的学员很少,所以驾校也没有申请增加牵引车经营项目的积极性。

    2.我处也和一些驾校积极进行了沟通,希望驾校能申请增加牵引车经营项目,但是大部分驾校考虑目前常州培训市场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增加申请增加牵引车经营项目的愿望,驾校作为机动车驾驶人培训单位,经营行为是企业行为,管理部门也不能强行规定驾校加牵引车经营项目。目前管理部门正在和一家驾校协商筹建,计划2013年将实现A2车型的经营项目。

    3.针对全省增学A2培训人数稀少的培训现状,省交通运输厅运管局和省公安厅交通巡逻警察总队2009年联合发布了《关于同意设立牵引车准驾车型培训考试点的批复》(苏公交〔2009〕195号)文件,明确镇江江天汽运集团有限公司驾驶人培训中心可以作为其他市牵引车准驾车型驾驶人培训及考试点。

 

    问:残疾人可以申请培训从业资格证开出租车吗?

 

    答:公安部123号令规定,残疾人根据残疾程度不同,依法申请的驾驶证准驾车型也不同。持有C1、C2型驾驶证的残疾人,可以报名培训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经考试合格后可以驾驶相应车型的出租汽车;持有C5型驾驶证的残疾人,只能驾驶残疾人专用小型汽车,目前我市没有这种专门的残疾人出租车型,所以暂不能从事出租车经营职业。

 

    问:想新办驾校,是否给予审批?

 

    答:目前全市驾校有44所,教练车2687辆,略高于周边地区教练车辆数。全年通过培训考试取得驾驶证的有16.1万人左右,基本满足了需求。对目前还想新办驾校的单位和个人,请深入细致地做好市场调研,千万不能盲目跟风,为使“十二五”期间我市驾培行业更和谐、有序、健康发展,确保培训质量,我们将提高和加快驾校规范达标进程,对原来已开办的驾校要按规范化标准进行整改。对要求新增驾校的,我处已和公安部门联合发文予以暂缓,今后的审批将由公安、交通部门另行制定相关办法。

 

(四)道路货运管理篇

 

    问:今年2月1日,一辆装运鞭炮的货车在河南三门峡的义昌大桥发生爆炸,造成20多人死亡的惨痛后果。请问我们常州市目前对危险品运输是如何进行安全监管的?

 

    答:我们常州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安全监管主要是采取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

    一是严把企业资质关。通过行政许可、企业年审、上门检查等方法来把好企业资质关。

    二是加强动态监管,把好车辆资质关。做好车辆动态监管台账,实时跟踪,做好监管。加强对GPS监控的管理,一方面要检查所有车辆GPS的使用及完好情况,落实企业的监管主体责任。另一方面每星期对重点企业的重点车辆抽查2次,查出问题及时告知企业,及时解决问题。

    三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对重点企业进行重点监管。

    四是做好安全评估的督查工作。

    五是加强横向部门间的配合和联动。主要和公安车管、危运协会等部门联合,开展车辆技术检验、事故安全分析等活动,来确保安全生产。

    六是做好应急预案。一方面要求企业做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另一方面管理部门每年也在不断地完善应急预案。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的需要。

 

(五)机动车维修管理篇

 

    问:对修理厂家的修车质量、服务质量不满意该怎么办?

 

    答:如果消费者遇到上述问题可以拨打交通热线96196进行投诉(或直接拨打辖区维管部门电话进行投诉:市区85578605、武进86503533、溧阳87221411、金坛82835798)。管理部门将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进行诉讼。

    为更好地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在此提醒您送修时注意以下几点:

    1、对汽车要维修的故障不了解时,可以先向专业机构、网站或专业人士进行咨询。送修时向维修企业业务接待员尽可能详细地陈述故障现象和维修要求。

    2、对维修企业确定的维修项目、估价单(材料费、工时费及其他相关费用)等要进行比较和了解,并签字认可。

    3、签订维修合同。应包含维修项目、选用配件的类型、收费标准、预计维修费用、维修时间、质量保证期、双方权利和义务、解决争议方式等要素。

    4、维修过程中有超出合同范围,确需增加维修项目、扩大维修范围的,按规定必须征得您同意并订立补充合同后方可进行。

    5、维修竣工后应要求企业按规定提供合格证、《机动车维修记录》、江苏省统一格式的维修费用结算清单、维修发票等。

    关于维修纠纷涉及质量鉴定的,由于缺乏法律法规授权或委托的汽车维修质量纠纷第三方检测鉴定机构,常州市消费者协会与维修行业管理部门共同组建了汽车维修消费维权专家委员会,聘请了7位专家为车主维权。调解具体工作流程为:当事双方提交书面调解申请、维修合同、结算清单等,不涉及质量鉴定的,如维修制度执行不到位、价格纠纷、服务态度等,一般当场进行沟通、调解。涉及质量鉴定的,在双方当事人自愿申请鉴定且认可鉴定结论的前提下,组织专家无偿实施质量鉴定。鉴定后专家组出具鉴定结论,行业管理部门依据鉴定结论,进行调解,出具调解书。双方当事人接受调解结果的,签字认可,调解成功。双方当事人有一方不接受调解结果的,调解终止,建议其走司法途径维权。在调解过程中如发现维修企业存在违规行为的,除承担相应责任外,另按维修管理规定予以处罚。

 

(常州市运管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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