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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解读
发布日期:2013-01-05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2012年12月20日,交通运输部与公安部首次联合发布了新的《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2013年1月1日已正式实施。新《大纲》贯穿素质教育理念,更注重安全文明驾驶意识的培训、实际道路驾驶能力的培养以及职业驾驶人素质的养成,在培训与考试内容上更注重实用性,驾照考试的培训学时、教学内容、考试内容都将有较大变化,现将新大纲解读如下:

 

    一、《大纲》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交通运输部门制定培训方案、公安交警部门制定考试方案,这是传统的驾培管理模式。部门之间沟通是否顺畅、两个方案能否相互衔接很关键。两部首次联合发布新《大纲》,将培训与考试内容充分衔接,提高培训考试的实用性和针对性。新大纲的出台对于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与考试管理工作,规范驾驶培训机构教学行为,提高驾驶培训质量具有积极意义。

 

    二、《大纲》的主要内容

 

    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大纲和驾驶培训教学日志等三项内容。

 

    三、《大纲》较以往具有的新特点

 

    一是新《大纲》培训由原来的四个阶段改成了三个阶段,每天理论培训学时由原来不能超过6个学时改为不能超过4个学时。

 

    二是新《大纲》的培训学时有了变化,申请小型汽车的培训学时由86学时减少到78学时;申请增学大型客车和中型客车培训学时由的86学时减少到82学时;申请增加牵引车的培训学时由90学时减少到88学时;由申请大型货车的培训学时由96学时增加到118学时;申请城市公交车的培训学时由98学时增加到120学时。

 

    三是新《大纲》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部分单独列出。原来在第一阶段学习的安全文明驾驶常识,作为第三阶段的理论部分,指导第三阶段实际道路驾驶训练,并在第三阶段路考合格后,增加了“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考纲单独列出该部分。新《大纲》将安全意识培养和安全驾驶习惯养成教育贯穿于各阶段教学的始终。在教学及考试内容中首次加入了违法行为综合判断的内容,以提高学员对事故的防范意识。

 

    四是新《大纲》更加注重实际驾驶能力的培养,设置了非常实用的培训项目。新《大纲》增加了 “跟车”、“通过人行横道”“通过学校区域”等项目,都是从实际驾驶需要出发而设计的;在培训学时安排上加大了基础操作及实际道路训练比例。小型车取消了单独桩考,改为倒车入库考试,只要求“在运动中操纵车辆从两侧正确倒入车库”,强化了基础操作训练及实际道路训练。

 

    五是新《大纲》对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的考试增加了培训考试项目,教学与考试删除了不符合驾驶技能规律的百米加减挡项目,增加了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等项目,并要求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实际增加山区、隧道、陡坡等复杂道路驾驶培训及考试内容。

  

    六是新《大纲》要求交通运输部门利用信息技术手段,积极推广“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等先进模式。明确对于实行“按学时收费”、“先培训、后付费”培训模式的培训机构,交通运输部门、公安部门在培训能力评估和考试安排方面应当给予便利。

 

(市运输管理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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