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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101号
发布日期:2013-05-20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由:关于缓解打的难的建议

人:朱玉林等16人

案由内容:为什么会出现“打车难”?宏观而言,出租车的供给无法满足需求。据笔者观察,供求之间还存在“时间错位”。越是早晚高峰,越是恶劣天气,越是难打车。热门通常认为,这是因为打车的人太多造成的。实事求是,许多司机在这个时间段拖拉活儿。高需求为何没能带动供给井喷?这反映出的,是出租车的定价机制和利益分配等深层次问题。

政府部门审批、公司承保运作,这样的模式,本意是加强出租车市场管理。但在实际运作中,由于出租车垄断,特许经营费演变成价格不菲的“份儿钱”,辗转摊到了司机身上。加上油价增加远远跟不上油价上涨,运营价格无法随着市场稀缺而上涨,这些因素使得出租车行业“活难干,钱难挣。”到了高峰时段,道路拥堵,油耗上升,司机自然就没有了运营的动力。黑车横行、调客拒载、恶劣天气打车难,很多问题的出现都缘于此。

可见“打车难”,实际上是两个问题,一个是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政府角色应该如何定位,是否逐步放宽出租车准入门槛,引入市场竞争机制?一个是出租车公司于司机的利益分配问题,关系到出租车的公司经营模式,如何寻求公平的利益分配机制,保证出租车司机的积极性?

政府完全放手,可能导致车辆激增,无序竞争,甚至欺客宰客的情况,这种选择并不足取。但寻求更加符合市场规律的管理方式,政府部门应大有可为。比如在适当放松管理的前提下,建立优胜劣汰机制,做到用制度管理人。比如成立专门机制,负责日常管理、投诉受理等工作。这更能体现服务型政府的需求。

打车难,下决心解决的话,还是可以大有作为的。遵循市场规律,理顺利益分配关系,正是其中关键。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

0101的答复

朱玉林等委员:

感谢您们对常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们提出的“关于缓解打的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打的难”是我国许多城市共同面临的难点问题。目前,我市市区共有出租汽车2542辆,出租汽车每万人拥有量为11.1辆,明显低于南京、苏州、无锡等周边城市,出租汽车实载率高达64.9%,接近满负荷运转,在早晚高峰、恶劣天气情况下打车确实比较困难。为缓解这一问题,运管部门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适度增加出租汽车数量。我市拟于年内新增出租汽车500辆,分两批投放市场。截至目前已完成意见、建议征集、扩容方案制定、扩容风险评估等工作,相关材料已上报省政府。

二是改进出租汽车调度模式。今年,交通部门正在对现有的出租汽车电话召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驾驶员可采取抢答方式接受乘客召车需求,同时将开发第三方叫车软件,实现手机、微博、QQ预约等多种召车方式,提高召车的接入率和成功率。

三是完善出租汽车交接班管理制度。目前,我市市区已实行交接班牌制度,驾驶员在晚高峰(16:30-18:00)交接班时必须亮牌经营,并恪守同向载客义务;鼓励驾驶员错峰交接班,并明确规定2010年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新增的400辆出租汽车不得在晚高峰期间交接班,目前我市约有45%的出租汽车已经实施了错峰交接班。年内新增出租车也将按规定,不得在晚高峰时段进行交接班,并对高峰时段出租汽车拒载行为实施严厉查处。

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争取在市区范围内再新建一批加气站点,尽可能缩短驾驶员的加气时间和交接班时间。

此外,您在提案中提到的“政府与市场的关系问题”,“出租汽车公司与司机的利益分配问题”,也正是我们关心的问题。

目前常州市区出租汽车共有三种经营模式,公司化经营(占车辆总数的50.4%)、一次性全额承包经营(占车辆总数的31.3%)和委托公司管理经营(占车辆总数的18.3%)。

公司化经营的出租汽车实行每月承包费“一费清”制度,即驾驶员每月缴纳7500元租赁承包费后不需承担其余任何费用,公司和驾驶员之间的利益分配较为合理,驾驶员的保障机制相对健全,驾驶员每月收入6000元左右(不包括奖金、补贴,且不含用由公司缴纳的社保费)。

一次性全额承包经营模式的车辆每月向所在公司缴纳500元管理服务费,扣除税金和管理成本后,公司利润极低。这种模式下,收益最大的是“车老板”,而实际驾驶员承包金相对较高,一天需300元(白班200元,晚班100元),公营车驾驶员每天只需250元。且此类经营模式下驾驶员的社保费用需本人承担。综合测算,此类驾驶员比公营车驾驶员每月少收入1600元左右,而且没有奖金、补贴和休息休假。

委托公司管理经营模式的出租汽车驾驶员与一次性全额承包经营模式驾驶员的权益类似。

2012年,交通运输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在出租汽车行业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通知》,明确了出租汽车行业公司化发展的方向。结合常州的实际情况,交通部门正积极按照《通知》要求,鼓励出租汽车企业实行公司化经营、员工化管理;探索建立和完善出租汽车驾驶员休息休假制度,并在公司化经营驾驶员中率先试行每月休息2天的制度;同时积极对接人社部门,逐步实现出租汽车驾驶员社保全覆盖;降低出租汽车驾驶员的经营风险,促进公司与驾驶员形成利益共同体,实现驾驶员工资水平随企业经济效益同步增长。

在出租汽车服务质量提升上,交通部门已经制定并实施了市区出租汽车服务质量考评机制,对出租汽车公司经营管理和出租汽车车容车貌、文明服务、规范经营、安全行车等四大类33项具体指标进行记分考核,对考评结果进行排名并定期通报;对表现突出的“文明出租车”、优秀驾驶员进行重点奖励,对出租汽车公司按照考评名次进行分段奖励,形成“奖优罚劣”的激励机制。对于出租汽车违章行为,交通部门设立了全省统一的96196交通服务热线,集中受理群众咨询和投诉,群众反映的问题一般在3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结并获得反馈意见。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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