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服务 >> 专题专栏 >> 建议提案办理 >> 2013年度 >> 内容
 
常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第0090号
发布日期:2013-05-20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由:关于出租车错时交班的建议

人:夏阳

案由内容:近年来,常州市区出租汽车行业在各级政府部门关心支持下迅速发展。目前,我市共有2542辆出租汽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出租汽车在服务市民出行,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市城市建成区面积迅速扩大、市区人口数量显著增加等因素的出现,市民“打车难”的呼声日益强烈,特别是在上午和下午5点半到6点半由于司机集中交班等因素,打车更是难上加难。

为此建议:

1、出租车实行错时交班制度,管理部门首先要打车流量调查,全面掌握常州市各时段、地点(特别是火车站等公共流量大的场所)客流的情况,根据流量调查的情况,对全市2542辆出租合理调配、试试措时交班,减轻因出租车交班而出现的打车难问题。

2、统计数据显示:我市市区出租汽车每万人拥有量明显低于周边城市南京苏州无锡镇江,而平均实载量明显高于扩容起点线,因此,可以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增加出租车数量,以缓解打车难。

 

 

关于对常州市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

0090的答复

夏阳委员:

感谢您对常州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出租车错时交班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出租车作为城市公共交通的有效补充,因其快捷、灵活的特点已经成为越来越多市民的出行选择。但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区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数量不断增加,出租车市场在供求关系上出现了不平衡,市民“打的难”的呼声日益强烈。据统计,目前市区出租车每万人拥有量为11.1辆,明显低于南京、苏州、无锡等周边城市,出租车实载率高达64.9%。鉴于以上情况,我市在充分征求各方意见、建议,评估扩容风险的基础上,向省政府提交了新增500辆出租车的申请,并计划于年内分两批投放市场。

您在提案中提出的“出租车措错时班的建议”,我们也在努力实施:一是实行出租汽车交接班牌制度,驾驶员在晚高峰(16:30-18:00)交接班时必须亮牌经营,并恪守同向载客义务;二是鼓励驾驶员错峰交接班,并明确规定2010年通过服务质量招投标新增的400辆出租车不得在晚高峰期间交接班,目前我市约有45%的出租车已经实施了错峰交接班。年内新增出租车也将按照规定,不得在晚高峰时段进行交接班;三是从严查处高峰期间出租车拒载行为。

为进一步加强出租车运力的科学配置和实时调度,今年,交通部门正在对现有的出租车电话召车系统进行升级改造,驾驶员可采取抢答方式接受乘客召车需求,同时将开发第三方叫车软件,实现手机、微博、QQ预约等多种召车方式,提高召车的接入率和成功率。

今后,市运管处将对采取的各项措施进行评估,并适时加以调整改善,努力为市民营造一个满意的乘车环境。

 

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主办单位:常州市交通运输局 网站地图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2号楼A座 邮 编: 213022 网站联系电话 0519-85682151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78  苏ICP备050036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