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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所属企业或个人进行处罚的热点专访
发布日期:2012-11-12    来源:交通局  浏览次数:  字号:〖
 

     记者日前从市治超办获悉,常州将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所属企业和个人建立跟踪追责制度,实施后续处罚。记者走进市治超办进行了解。

     记:目前全市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的整体形势?

     治超办:今年我市通过路面执法力度的不断加大和源头监管的不断深化,路面共查处车辆2359辆次,公路抄告运管部门违法车辆信息806条,目前的公路平均超限率控制在2%以内,经全省高速公路出入口流量数据统计,我市境内高速公路出入口超限比例在50%以上的运输车辆基本杜绝。

    记:抄告的违法信息的具体情况是怎么样的?

    治超办:今年我市交通主管部门在公布重点货运源头企业单位名单的基础上,建立了违法超限运输信息制度,由公路部门向同级运管部门抄告违法车辆的车牌、所属单位、驾驶员姓名、相关运输资格证件号等信息,运管部门实施后续联动处罚。这项工作从下半年开始,就已正式启动,目前统计工作已结束,对满足条件的即将进入处罚程序。

    记:这里所讲的满足条件是指的什么?

    治超办:主要有两点:一是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二是道路运输企业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

    记:处罚的具体措施是什么?

    治超办:依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61条规定,对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货运车辆,由运管部门吊销其车辆营运证,一年内违法超限运输超过3次的驾驶员,由运管部门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对于道路运输企业1年内违法超限运输的货运车辆超过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由运管部门责令其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其经营许可证,并向社会公告。

    记:下阶段后续处罚的工作安排是怎么样的?

    治超办:一是建立预警机制。对将达法定处罚限值的运输企业、驾驶人进行预先告知。二是对不在已公布的货运源头单位名单内、被抄告次数较多的运输企业和个人建立“黑名单”,重点管控。三是深入探索研究处罚尺度。尤其是针对违法车辆数超本单位货运车辆总数10%的运输企业,先行对运输企业规模进行摸底划分,掌握好处罚尺度。四是优化抄告运行机制,明年将实行县(区)同级抄告,定期备案,市级部门强化督查考核。加大路政、运政部门联动力度,提高抄告率和抄告信息的完整性,为源头治理与事后追究机制的实施提供有力保障。

 

(市公路处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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